童话正文:
忽然有一天,一星期中的七个日子个个想停止工作,集到一起,开一个联欢会。不过每一个日子都是很忙的;一年到头,他们腾不出一点时间来。他们必须有一整天的闲空才成,而这只能每隔四年才碰到一次。这样的一天是放在二月里,为的是要使年月的计算不至于混乱起来(注:二月每隔四年有一个闰日,使二月多出一天。)。
因此他们就决定在这个闰月里开他们的联欢会。二月也是一个狂欢节的月份,他将要依照自己的口味和个性,穿着狂欢节的衣服来参加。他们将要大吃大喝一番,发表些演说,同时相互以友爱的精神毫无顾虑地说些愉快和不愉快的话语。古代的战士们,在吃饭的时候,常常把啃光了的骨头彼此朝头上扔。不过一星期的这几个日子却只是痛快地开一通玩笑和说说风趣话——当然以合乎狂欢节日的天真玩笑的精神为原则。
闰日到来了,于是他们就开会。
星期日是这几天的首领。他穿着一件黑丝绒做的外套。虔诚的人可能以为他是穿着牧师的衣服,要到教堂去做礼拜呢。
不过世故的人都知道,他穿的是化装跳舞服,而且他打算要去狂欢一阵。他的扣子洞上插的那朵鲜红的荷兰石竹花,是戏院的那盏小红灯——它说:“票已卖完,请各位自己另去找消遣吧!”
接着来的是星期一。他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跟星期日有亲族关系;他特别喜欢寻开心。他说他是近卫队换班的时候离开工厂的(注:这是指看守皇宫的卫队,每次换班的时候有一套仪式,并且奏音乐。)。
“我必须出来听听奥芬巴赫是德国的一个大音乐家和作曲家,后来入法国籍,成为“法兰西喜剧剧团”的音乐指挥。)的音乐。它对于我的头脑和心灵并不发生什么影响,但是却使我腿上的肌肉发痒。我不得不跳跳舞,喝点酒,在头上挨几拳,然后在第二天开始工作。我是一个星期的开始!”
星期二是杜尔的日子。
“是的,这一天就是我!”星期二说。“我开始工作。我把麦尔库尔的翅膀系在商人的鞋上,到工厂去看看轮子是不是上好了油,在转动。我认为裁缝应该坐在案板旁边,铺路工人应该在街上。每个人应该做自己应做的工作,我关心大家的事情,因为我穿一套警察的制服,把我自己叫做巡警日。如果你觉得我这话说得不好听,那么请你去找一个会说得更好听的人吧!”
“现在我来了!”星期三说。“我站在一星期的中间。德国人把我叫做中星起先生。我在店铺里像一个店员;我是一星期所有了不起的日子中的一朵花。如果我们在一起开步走,那么我前面有三天,后面也有三天,好像他们就是我的仪仗队似的。我不得不认为我是一星其中最了不起的一天!”
星期四到来了;他穿着一身铜匠的工作服,同时带着一把鎯头和铜壶——这是他贵族出身的标记。
“我的出身最高贵!”他说,“我既是异教徒,同时又很神圣。我的名字在北国是源出于多尔;在南方是源出于丘必特。他们都会打雷和闪电,这个家族现在仍然还保留着这套本领。”
于是他敲敲铜壶,表示他出身的高贵。
星期五来了,穿得像一个年轻的姑娘。她把自己叫做佛列娅;有时为了换换口味,也叫维纳斯——这要看她所在的那个国家的语言而定(注:星期五是从北欧神话中爱情之神——同时也是一个最美丽的女神——佛列的名字转化出来的。因此星期五在北欧是一星其中最幸运的一个日子。在罗马神话中爱情之神是维纳斯,因此星期五也跟“维纳斯”有字源的联系。)。她说她平时是一个心脾气和的人,不过她今天却有点放肆,因为这是一个闰日——这一天给妇女带来自由,因为依照习惯,她在这天可以向人求婚,而不必等人向她求婚(注:这儿作者在弄文字游戏。星期五中的Ere跟另一个字的Eri的发音相似。Eri在丹麦文中当名词用是“自由”的意思,当动词用是“求婚”的意思。)。
星期六带着一把扫帚和洗刷的用具,作为一位老管家娘娘出现了。她最心爱的一碗菜是啤酒和面包片做的汤。不过在这个节日里她不要求把汤放在桌子上让大家吃。她只是自己要吃它,而她也就得到它。
一星期的日子就这样在餐桌上坐下来了。
他们七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人们可以把他们制成连环画,作为家庭里的一种消遣。在画中人们尽可以使他们显得滑稽。我们在这儿只不过把他们拉出来,当做对二月开的一个玩笑,因为只有这个月才多出一天。
童话读后感:
安徒生童话的一星期的日子用拟人化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星期中七天的日子,通过作者生动形象的描述,仿佛这七天就像是七个活生生的人浮现在我们眼前。这七天每一天都个性鲜明,非常有意思,让人们看后难以忘记。看完这篇文章后,相信很多人也会对生活中的每一星期的日子都感到热爱,因为每一天都可以那么的精彩,都是独一无二,永远不会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