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吟诵着岳飞的《满江红》,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幕幕历史画卷,那是腐朽的南宋王朝求和;那是大金王朝的奸诈;那是秦桧的无耻背叛;那是岳飞的精忠报国。
忠义爱民的岳飞啊,你可知道,后人是那样仰慕你,崇敬你?你可知道,世人对陷害你的人的唾骂?你可知道,多少人为你的英勇牺牲而哭泣,多少人为你的“莫须有”罪名而气愤?
这或许是上天的安排,但对你的冤屈,世人都感到不公啊!你的战迹,功不可没。一胜兴仁府,再胜于蔡京之间,三胜于颍昌府,复淮宁,克西京,致使金兵一见“岳”字大旗便魂飞魄散,绍兴年间,复郢,克襄阳,下邓州,收唐州,平庐州,所战皆捷。是你,保卫了南宋的疆土,是你保卫了国家的领地。此时此刻,你叫我怎么相信,你的一片报国之心还未实现,却被小人陷害。
大宋的国土,就这样被下坡的颓势,被理学的层云,被重重的僵持,遮的有点阴沉。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你的豪云壮志,还未能全部实现,一代抗金名将就这样屈死在奸相秦桧手中。今天,当人们瞻仰在杭州西子湖畔的你的墓时,便可以看到秦桧等奸臣的跪像,真是青山有幸埋中心骨,白铁无辜铸臣!
昏庸无能的宋高宗,是你的十二道紧急金牌,亲手毁了自己的江山啊!当我合上《满江红》,似乎早已融入历史中,看着民族由兴盛到衰败,看着无数奸臣当道,忠臣蒙冤,看着岳飞的“还我河山”的气概,看着他“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的志向,看着他终未能“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英雄无奈!
岳飞的悲剧,是民族的悲剧。正视悲剧,民族才能从含血的挣扎中清醒。
第2篇 祭岳飞1500字因为袁腾飞,我对岳飞这位民族大英雄有了更深层的了解。在那八百多年前战火纷飞的年代,我一个惧死的文弱书生实在觉得没有资格评价这样一位不惧生死的英雄,但我也想要写出他的故事。
人们一想到岳飞,便会想到那四个大字“精忠报国”,岳飞也是这样做的。作为在外征战的大将,他一心只想收复中原失地,雪靖康耻并迎回徽、钦二帝。而让百姓们更加牢记于心中的不仅仅是他对国家的一片忠心,更是他严于律己的个人。岳飞为人既不好女色,也不好货。在他的治理下,岳家军更是纪律严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对百姓是秋毫无犯。但这更使的岳飞是与当时朝中大多数是贪财好色、只知道明哲保身的人不和,他甚至就不应当属于那个时代。宋高宗本身也厌恶岳飞成天喊着要迎回二圣,因为这直接会威胁到他高宗皇帝的帝位。
本来在战争的早期,高宗皇帝深知只有岳飞是真正的忠君爱国,也只有他能够抵挡住金国大军的铁骑,所以特别的委以重任。再加上岳飞是真正的屡立战功,高宗皇帝就封他为一方的节度使,君臣关系比较和睦。岳飞也因此成为了南宋中兴四将之一。但岳飞每次上表都口口声声的说要迎回二圣,这一直都是宋高宗心中隐隐的痛。直到后来,岳飞终于触怒了宋高宗,为他的死埋下了杀机。岳飞先是在一支多余部队的归属问题上与高宗皇帝产生矛盾,本来这支部队应该归属于岳飞,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宋高宗没有把这支军队交给岳飞。岳飞虽不好女色,也不好货,但可能真是有点恃才傲物,竟与皇帝赌气,以母丧为名守孝辞官。虽然最后高宗皇帝连发诏书硬将岳飞“请”了回来,但岳飞已经冒犯了高宗作为皇帝的威严。再是岳飞作为在外统兵的大将,竟上书要求高宗立储君,高宗觉得皇位受到了威胁。再者宋高宗当时已失去了生育能力,只有养子,南宋臣民心中对此是心照不宣,只岳飞一人将它直接说出,“宋高宗不可能再生”,这就从根本上冒犯了高宗皇帝作为一个男人最基本的尊严。就这许多事,使得高宗皇帝心中是恨透了岳飞。
终于在南宋绍兴十年的那场大战中,虽然南宋军民对金作战是节节胜利,岳飞也是带着自己的军队与当时金国的统帅金兀术对峙。两军对战,岳家军是频传捷报,直打的金军不得不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眼看打的金军就要渡过黄河,往自己的老家跑。中原失地指日可以收复,岳飞兴奋地对诸将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但可惜皇帝和奸相似乎并不领情,连发了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京。岳飞虽也知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无奈其它几路大军皆已被皇帝召回,岳飞是孤掌难鸣,还有被金军围攻的危险。无奈,“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社稷江山,难以中兴”。又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岳飞返京,也是迎来了他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岁月。秦桧在高宗皇帝默认的情况下,加紧了对岳飞的迫害,他先奏表说岳飞居功自傲,拥兵自重,有渎职之罪。岳飞以自辞当时身负的枢密副使一职抵罪,高宗准奏。但秦桧知道高宗的意思,所以并不就此罢休,他指使党羽诬告岳飞部下谋反,岳飞有连座之罪。虽然严刑逼供,岳飞和他的部将们就是不招认。但即使是这种情况之下,秦桧仗着有高宗皇帝撑腰,竟就以“莫须有”罪名将岳飞杀害在风波亭。凭这一可能有、或许有的罪名,竟能明目张胆的杀死这样一位封疆大吏,可见当时南宋朝廷从上至下是人人只求自保,也或许是南人与这位一心想要收复北方失地的大将并无深刻的利害关系。当时也只有一位与岳飞同是民族英雄的大将韩世忠敢为岳飞质问秦桧,但此时韩世忠也是自身难保。只可惜岳飞这样一位民族英雄,金国的弯刀、利剑没有将他杀死,却死在皇帝御赐的一杯毒酒之下。
虽然岳飞是被正统的士族所杀死,但后来南宋的数代王朝或者史学家们都给了他很正当的评价,比如紧接着宋高宗的宋孝宗一朝,就为他平反,以礼改葬,谥武穆。到了宋宁宗时,岳飞更是被追封为鄂王。当然,岳飞个人精忠报国,也给后世的百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在岳王庙前还跪着害死岳飞的四个奸贼的铜像,他个人也成为后世忠臣武将的榜样。
第3篇 岳飞传有感500字《岳飞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岳飞一生的经历,在岳飞很小的时候由于家乡发大洪水,岳飞一路漂流到了麒麟村,被该村的王员外收养。后来他和小伙伴王贵、牛皋、汤怀、张显结为义兄弟,并一起向周侗老师学习武艺,通过刻苦训练,岳飞练就了一身的本领。很小的时候,岳飞的母亲就教导他要对自己的国家忠诚,要好好学习武艺,以学到的武艺来报效自己的祖国。在岳飞很小的时候,岳飞的母亲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
岳飞长大以后,没有忘记母亲的教诲。并在战争中表现出了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所以被朝廷提拔为将领。在金兵入侵的时候,他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情壮志打败敌人。岳飞率领军队数次打败入侵的金兵,真正实现了自己报效祖国的理想。但后来岳飞因抵抗金兵而被当朝奸臣秦桧设计陷害,并被秦桧害死在风波亭里。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他虽愚忠,但忠的有骨气,他的好身手,对人民对祖国的爱让我们感动,但他的死却是一遗憾,没有使他的伟大升华到更智慧的境界,始终是一个遗憾啊,我们只有把对岳飞的感叹实现在学习他的忠和勇,让他的精神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六年级:沈丁怡
第4篇 岳飞40字铁马金戈腾云梦,
一身正气虎将情。
危楼莺歌已尽散,
长烟大漠泪横行。
第5篇 哀岳飞100字哀岳飞
九曲黄河万里沙,
浪淘风波自天涯。
自古至今谁堪恨,
风停沙落遍地花。
千古重担两肩扛,
惹得君臣妒其长。
哪得功成胜在即,
风波月色映苍凉。
古云菩提本无树,
心如明净亦非台。
哪堪忠心两不二,
怎将热血苦葬来!
第6篇 岳飞750字“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南宋江山,沦落半壁,岳飞壮怀激烈写下这首震撼人心的《满江红》。
岳飞,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河南安阳汤阴县县城东30里菜园镇程岗村人(1103——1142)。是我国南宋时期着名抗金名将,军事家,民族英雄。
岳飞出生在一户佃户家里,少时勤奋好学,并炼就一身好武艺。他身高7尺,脸色红润,丹凤眼。青年时代正遇金女真贵族对宋发动大规模掠夺战争,亲眼目睹了北宋灭亡的悲惨史实和中原的沦陷。他有坚决抗击女真贵族的压迫、收复故土、统一国家的强烈愿望。1126年金兵大举入侵中原,岳飞再次投军,开始了他抗击金军,保家为国的戎马生涯。传说岳飞临走时,其母姚氏在他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成为岳飞终生遵奉的信条。
岳飞投军后,作战勇敢多次打败金军,屡建战功,威名传遍大江南北,声震河朔。岳飞升任通州镇抚使兼知泰州,拥有人马万余,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作战骁勇的抗金劲旅“岳家军”。“岳家军”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破金军精锐铁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乘胜进占朱仙镇,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
皇上赵构得知岳飞的胜利,怕金军放了他哥哥,让他当不成皇帝,再加上奸臣秦桧勾结金军的阴谋诡计,连向岳飞发了12道金牌,让岳飞退兵回京。
“靖廉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架长车,踏破贺兰山阙!状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是岳飞的淋云壮志,只可惜他终生追求的梦想终究没有实现。
岳飞虽死,但,他的一腔爱国情怀,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六年级:Beiduofen
第7篇 十字路口的悲剧300字汽车的鸣笛声打破了城市的宁静
从那一刻开始就暗暗的注定着
注定着这是个美丽的错误
秋风起了,黄叶落了。
绿灯亮了,行人走了。
交叉的十子路口,闪烁的红灯绿灯,穿梭的奔驰宝马。
迷乱了他们的眼睛。
就在那一秒钟,他是如此偶然的踏上了另一条通往天趟的路。
路边的树叶齐唰唰的落下
是他选错了路口;是红灯绿灯闪错了时间;是时间带走了生命。
交通规则像门槛一样伫立在每个十字路口,
一脚踏出去
来得及的偶然是你的辛运,来不及的脚步是你的悲剧。
请遵守交通法规,
别让那无邪的笑容僵在纯净脸上
别让那快乐的脚步停在交错路口
只有遵守,才有安全;只有安全,才有快乐;只有快乐,才有学习。
中学初三:落叶
第8篇 马路上的悲剧700字星期六的傍晚,天阴沉沉的,还不时飘着毛毛细雨。几只家燕在马路中央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突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我的心一紧,禁不住闭上了双眼。我预感到,不幸的事马上就要发生了……
货车开走后,我睁开双眼,只见冰凉潮湿的地面上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家燕。它微微张着的嘴巴似乎在痛苦地呻吟着,那沾满泥土的翅膀不停地拍打着地面,双腿一直抽搐着,可不一会儿就不动了。忽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落在了这只家燕的身旁,一看,原来是这只受伤家燕的伙伴。它看见这只家燕一动不动的,以为它是睡着了,便拍打它的翅膀,嘴里还“唧唧”地叫个不停,似乎在说:“朋友,你快醒醒,这儿很危险,快离开!”可不管它怎么叫,它的同伴仍然无动于衷。它急了,担心同伴会遇到什么危险,于是展开双翅,想把同伴抱回家去,可是它力气太小了,刚抱起又滑下去了。它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办法来了,只能着自己的伙伴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可就在那一刹那,那只受伤的燕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唧唧”地叫了两声,然后又不动了。也许它是在埋怨自己太贪玩,也许它是在叫同伴快走,别与自已一样落得如此下场,也许它是在叫同伴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就在那一刻,在旁的那一只燕子哭了,它紧紧地抱住死去的燕子,那样子,好像是一家人。突然,又飞来两只燕子,它们紧紧抱住在哭的燕子,要求它回家去。可它并没有走。雨越下越打,刚飞来的两只家燕飞走了,可它们的好朋友并没有飞走,它是在深夜才飞走,因为它舍不得自己的伙伴……
人类啊!你们不知道鸟儿也有生命吗?它们也和我们一样,也有亲情,请我们伸出爱的双手,为鸟儿创造出美好的家园吧!这样,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四年级:龚丽军
第9篇 天空的悲剧700字也许世界上最纯洁的的东西就是天空了,天空,那么蓝,那么大,美的已经无法用人类所发明的词语来形容,造物主的智慧应该都用来创造蓝天了,虽然天空纯洁得似乎有些单调,但往往美的东西不一定是最复杂的,而是最简单的。
它是一只苍鹰,它热爱蓝天。
当旭日东升时,它顶着狂风,迎着太阳,冲上蓝天。强健的翅膀拍打着清澈的朔风,在天空中翱翔,盘旋。它越飞越高了,高的令人遥不可及,望而生畏。它似乎想要飞出天空的尽头,飞出大气层,在那天空的最高点时,它鹰头一转,从高空中俯冲下来,这个速度可以说是天空的奇迹,像一道光!此时,世界似乎都与它融为一体了。它再次拔地而起,飞向高空。
对它而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宣示生命的存在与造物主的伟大!它热爱这澄澈的蓝天,胜过一切,对它来说,天空就是它的命,只有在天空中飞翔,才能同化蓝天,同化生命。
强大的山风掀过,气流托起它的翅膀,使它不必浪费更多的体力,也许苍鹰和小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小鸟是用翅膀来飞,而苍鹰是用天空来飞,这就是苍鹰的伟大之处。这时,一道利光闪过,这道光分明是从那犀利的眼睛里发出的,霎时就俯冲下去。
那是一只野兔,它正怡然自得地在山坡山觅食,当苍鹰离它只有一百多米时,野兔才感受到异样,可是,太迟了。一团巨大的黑影出现了,巨大的翅膀带动的强大气流已经掀翻了它,黑暗中伸过了一双利爪,锁住了野兔的双肩,野兔挣扎着,可它不明白这利爪是它永远也挣脱不开的。
它把野兔提上蓝天,迎着天空啸叫了一声,天空似乎被划破了,然后就是一片寂静,一声枪响把寂静打破了,在高空中绽放出一朵红罂粟……
天空还是那么纯洁,阳光还是那么刺眼。
可在这澄澈的天空下,天空的奇迹却永远地消逝在远方。
江苏省徐州市树人中学初二:王羿杰
第10篇 悲剧350字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还是爱情,都是走向没落的,在这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不是有句话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宝玉、黛玉天生都是浪漫主义者,浪漫的人本来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的,生活会把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
最终,红玫瑰或许变成墙上的蚊子血,而百玫瑰则成了胸口的一粒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心中留下最幸福的瞬间。
其实爱情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黛玉与宝玉的爱也只能是他们的共同回忆罢了。
第11篇 人间悲剧1000字最近拜读了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一个问题随之紧紧萦绕于心:试想要是将这部着作按戏剧的分类来把它归类,那么它属于哪一类别?喜剧、悲剧、正剧,抑或是闹剧?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一段时间。或许巴尔扎克将它放入《人间喜剧》中有他自己的意图吧,但我却认为《欧也妮?葛朗台》应归入悲剧。一部欧也妮的悲剧,甚至当时社会的悲剧。
欧也妮出生于古老的索漠城,父亲葛朗台是城中的首富——一个贪婪、吝啬的老箍桶匠。或许大多数人以为欧也妮在富裕的家庭环境中肯定会幸福成长,然而幸运总是爱捉弄人,她与母亲在破屋的窗台下渡过了二十多个春秋。饮食、生活用具等等都要经过葛朗台亲手处理调配,直到他那抠门的病态心理得到满足,甚至家中连一根白蜡烛都不许使用。
惶恐。受惊。担心。欧也妮与母亲在这种恐惧下捱过了一个又一个年头。不可相信吧,但这种修道院般的囚徒般的生活又的的确确发生在这个富家小姐身上。这是何等的矛盾、何种的惨淡啊!
欧也妮的一生都带着浓浓的悲剧化色彩,自然也包括她这纯情少女所幻想期待的婚姻。查理初入欧也妮的视野时,确实让她感受到了短晢幸福,让她在生活沙漠中遇到了滋润的绿洲。她尽心帮助他,爱护他,甚至恳求他收下她所有的积蓄,作为事业开端的资本。接着一个个恶运接蹱而来。先是葛朗台为了那约六千法郎的金币和欧也妮闹翻,并将只提供面包和水把她关在屋里作为报复。然后是母亲不堪虐待日渐憔悴而一命呜呼。这一切的一切对于她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毕竟刀是正处在年少青春的花季少女啊!她那脆弱的心灵将如何承受。最终是她那对金钱抱以狂热之心的父亲的猝死,欧也妮顿时陷入了举目无亲的灰暗生活,而支持她活下去的就是对查理的爱与期待。然而在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注定是个悲剧人物。最终世界冠军赤了侯爵称号抛弃了她,她自己也在神父的劝说下,进入了无爱的婚姻,嫁给了一位仅仅一直觊觎着她万贯家财的有经验的男人。她变穷了,穷得只有大量的金钱而已。这样一场“没有毒药、没有短剑、没有流血的资产阶级悲剧”结束了。但巴尔扎克描写的这场悲剧比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更残忍更贪婪。世俗之人卑劣地工于心计的谋划和心地纯洁、率真浪漫的女性虚幻理想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巴尔扎克之笔终于如愿地征服了世界,并栩栩如生地描绘出那丑恶时代的浮世图。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做天。”我脑子里久久回荡地这句话,终究不肯散去。欧也妮错了吗?难道她错在拥有一个醉心于财产积累且残酷无情的父亲?还是错在处于那个金钱利益祼露于人前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