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宇是一对好朋友,虽然是异性,但是他们相处的很好,尽管从没有像同性朋友般的亲密接触,互相之间也从来没有讲过轻浮的语言,可总是待在一块的是他们,每天都有短暂电话的是他们,本来长辈们也有意见,怕孩子会早恋不将心思放在学习上。同学们也总是拿他们说笑话,可是他们的成绩一直不错,虽说不是班级第一第二,但是总能在全班50名学生中占据前10,在全段500人中占据前60,而且他们一直只是微笑面对他人意见或不予以理会,还是每天一起讨论学习,讨论明星……时间长了,也没有人再有什么意见,也便赞成了他们的友谊。菁一直觉得宇对于她来说是一位良师益友,不仅性格低调,哪怕再聪明也只把成绩掌控在前十,可是她总是隐约地感觉有个女生对他很奇怪,说不清哪里奇怪,直到她的所作所为……
晴是一个长相可爱的女生,她坐在菁的后面,平时菁和宇有交谈她总能听见,她一直觉得宇是其实很聪明,而且像心理老师一样会疏通人的烦恼,却一直只在掩饰。刚开学时,她因为他的长相平平从不与他说话,可是现在她多么希望得到这样一个朋友啊!晴从来不在谁的面前讲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她只讲好话,语言诚恳认真,学习又很好,又爱帮助人,就是脾气差了些,但大家都是很喜欢她的。可是只有当刘海下不屑的眼神在烟花绽放的一刹闪过时,我才知道原来她都是伪装的,可悲的是——没有一个人发现。
全班只有宇对晴冷冷淡淡,她很不服,偏偏想挑战,她慢慢接近他,教他题目帮他打扫卫生在他口渴时给他递水每天上下楼时刻意等待……宇还是对晴很冷淡,他只和菁聊很久,他对所有人的态度都不算太差,可是只有晴……晴以为宇是因为菁,所以更不服气,想要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某次英语默写课前,菁进教室时看见晴鬼鬼祟祟的在她位置上做着什么,她不以为然:坐坐没事。可是上课后,交卷时,她看见晴的手突然指过来,很吃惊地指着她的抽屉,大声喊:“菁,你做了什么!”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过来,菁的抽屉里摊开着一本书,英语书。菁恍然大悟,很不屑地转头说,不是你做的么?晴的眼圈顿时就红了,她猛然瞪大眼睛说:“自己做的事为什么不承认?”菁不理会,老师说:“找家长吧。”所有人都觉得是菁作弊了,因为晴拿的永远是第一,全段第一,所有人都认为她没必要说谎。从此,菁的糗事一件接着一件,每个人都以为菁是不可信任的人。
一节体育课上,晴因为例假所以在教室休息,当她请假回到教室时,看见菁的抽屉里有一封粉红色的信,打开后,发现是宇和菁的过去,是宇向菁表白,“哼,表面上多清高,还不承认?”晴不屑。。信的末尾,宇说如果她肯接受,就当天回信。晴的指尖划过信,信被她细长白皙的手分成了好几份,“就你?凭什么有人追?”于是,她模仿菁的字迹写了拒绝信,信里的语言刻薄犀利难听,就放在了宇的书包。第二天,晴看见宇的表情挺灰暗的,不再理会菁,一天下来的考试几乎全都是满分,远远超过了晴。从此,宇的分数都是这么高了,却从不参加任何文学性的比赛,而且都是独来独往,除了对一直陪着他的晴。
晴以为自己胜利了,菁似乎真的很爱装清高,一个人从不向宇解释什么,成绩也一直是这样平淡下去,再也不拥有像以前一样温暖的笑容。有一天,晴从父母那里无意间了解到宇原来出身名门贵族,而且IQ比常人要高,菁的家庭企业现在正阻碍着她父母的企业发展,不知是为了哪一点,反正晴伪装的面孔便更厉害了。他们的关系就一直这样,高中后,菁突然和所有人都失去了联系,晴和宇同一所大学。
多年后,晴的家庭企业由于得到宇的帮助所以突飞猛进,可是宇不知道菁的家世因此濒临绝境。晴听宇经常无意间提起菁,晴又嫉妒心作祟,想起几年前她曾给过她钱,所以菁和所有人失去了联系。现在,她再次联系菁而且掏钱让她在歌唱比赛中如愿以偿,要求是她离他远远的。菁笑着答应了。晴走出咖啡厅后,菁一遍一遍的回忆着,但毕竟…回忆就是过去的记忆,何必再为儿时的友谊感伤呢?那么就忘记吧,祝福晴,祝福宇……
再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的结婚了。有一天,宇整理工作资料时,在一个抽屉发现一本没有锁的日记,他不知道这是日记,只是看到本子中掉出来的一些类似于信的碎片,宇的瞳孔顿时缩小,紧紧地攥着碎片,日记掉在了地上。世界上巧合太多吧,这本恰好是晴的日记,掉在地上的日记恰好打开了,打开的日记内容恰好是晴准备为接近宇欺凌菁的那天。宇是个聪明人,他收起了这些东西,放了回去,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在马不停蹄地寻找着菁的所在处,直到有一天真的给他找到了。
菁其实已经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还是像以前一样清秀。在同一个咖啡厅,菁得知他和晴结婚了,她没有太多反映,只是祝他幸福。宇却反问她过去的事情,菁一一承认了,她说不管是作弊也好,还是别的什么,她现在只觉得很后悔,当初不应该这么做。当宇提起信时,她显得有一些吃惊,但是略微犹豫后,她依然承认她拒绝过他,他要她说出拒绝的内容,她微笑着说:“我忘了。”宇不知道晴的日记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愿意相信菁的说法,不再追究,他们都知道,再追究下去,会让浪漫的水晶球破碎。
几年后,晴和宇离婚了,离婚的第二天,菁死了,身上还有女人的指甲印。
有时候,我只是在做谁的替罪羔羊,并没有犯错;有时候,失去的不一定就会让我疼痛;有时候,我只是看错了人,弄错了真相;还有的时候,我哪怕知道了事实,我也会像宇一样,没勇气承认。
浙江省温州市初一:郑思思
第2篇 “宇”世界的皇后——李宇春500字李宇春,2005年超级女生冠军,凭借着一首《请你恰恰》打动了歌迷的心!在歌迷的心中李宇春就是他们的公主!
每个女生都是自己的公主,李宇春曾经也是,而经过魔棒施法后,她得到了皇后桂冠。笑容绽放时,展露明眸皓齿;劲歌热舞时,迸发飒爽帅气。她游走在性别的两端,神秘地捕获住无数“玉米”的心。首张专辑《皇后与梦想》中,《loving》等快歌沿袭了惯有的流行风格,酷劲动感。而唯有那首《冰菊物语》最贴切她的心境——“若景致如画,任谁停下我自清雅,那悠远芳香才是我家”。冷峻淡泊、执着纯真。典致华丽的歌词被朴实的声音诠释,一贯的清澈,意外地被折服。
皇后的音乐观
李宇春说:“我已经是一个歌手了。”是极力地想摆脱“超女”头衔,还是不想被人拿来比较?我们不得而知。但这种简单的直白还是表达了她最纯粹的想法,要在音乐路上走得长远,必须用音乐本身说话。在张亚东的精心打造下,李宇春找到了音乐的方向标。其实凭着宇春的超高人气,无论专辑质量如何,销量都会很可观。但是轻摇滚的时尚路线,加上日益稳健的抒情慢歌,她低调地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在宽广的前进路途上,有很多事物将要尝试,她已经拥有了“天上砸馅饼”的好运气,也被一时的泡沫人气环绕。不过聆听这张冠名为《皇后与梦想》的专辑,我们释怀了,沿路风景无数,李宇春心中自有向往。
皇后的隐私权
不管是否愿意,在2005年夏天之后,李宇春的一颦一笑都被无限量地放大,任由世人窥视。随之而来的正面、负面的传闻狂轰乱炸,最典型的娱乐炮制。而隐私权是走红必须付出的代价,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可以站出来说一番所谓的“秘史”,无非是达到了自娱自乐的目的。同为超女的张靓颖曾说:“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艺人。”这话同样适合李宇春,想要纯粹唱好歌在这个娱乐圈是几乎不可能的事,代言、走秀、拍摄电视剧样样都能帮助你上位。慢慢地,一向以好皮肤着称的李宇春也浮现出黑眼圈,即使粉墨登场,也掩饰不住憔悴。所以要代表玉米对春春说一声:“小心身体,别太累了。”归根结底,无论是身心还是隐私,当了艺人就要懂得保护自己。
皇后的真实面
真实的李宇春和大学校园里追逐流行的女孩没什么两样,有快乐有惆怅。只是生命伸展到了舞台,再也回不到青涩年华,也不会再回去。问她现在赚了多少钱,她一脸茫然地转向身边的亲友询问;签售会现场,两小时内签完几千个大名,还不忘说“谢谢”和露出招牌式笑容;经纪人在旁边提醒她衣服皱了,她无奈地说:“那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拉着它。”一直奇怪她会否有可爱的一面,直到她摸出手机,我们会心地笑了。手机上挂着可爱的手机链,虽然只有一条,但是这个小细节暴露了她被掩藏的小女生心思。
第3篇 宇宙旅游550字一天,孙悟空教了我七十二变,我变成了宇航员,我要为我们的宇航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坐在宇宙飞船里,开始了我的太空旅行记。
我来到了宇宙中,突然,一群石头向飞船飞来,“砰砰砰”那一群石头在飞船上砸了起来,我马上启动了防护装置,才躲过这一难,要不然,会把飞船砸烂的。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了许多行星,我首先在月球上降落了。我穿者防护衣和氧气面罩,登上了月球。只要轻轻地蹬一下,都可以飞上好几米呢!月球的引力太小了,我捡了一些小石头,带回了飞船,准备给科学家研究。
我又来到了火星上,那里就像沙漠,一点植物都没有。我在一座山的脚下,看见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我从飞船上拿出铲子,把那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挖了出来,原来是个金子,我想:地里可能还有,我多挖一些拿回去看看这值多少人民币,拿去捐给灾区。想着就挖了起来。越挖越多,看了一下,够了,就上了飞船,又开始了旅行。
我启动了防火装置,自己穿上了防火服和防火面罩,在太阳上降落了。我走在太阳上面,那里到处是火,我取了一块正在燃烧的石头,用防火巾把它包起来,带回了飞船,又进入了宇宙,宇宙里星光闪闪,美丽极了。我用一条绳子把我和飞船连在一起,摘了一些星星,也带回了飞船,把许多需要科学家研究的石头、金子和星星带回了祖国。
希望我们的祖国,可以对宇宙的奥秘更进的研究!!!
山东德州德城区德州市黎明街小学六年级:刘春龙
第4篇 宇宙之旅500字我,作为一名优秀的宇航员,背负着祖国的使命,将乘坐最新型的“TC2447”号宇宙飞船,到浩瀚的宇宙中去寻找一种的宇宙物质。
上午八点三十分,飞船准时升空,一切顺利。不一会儿,便离开了大气层;几分钟后,又准确地进入了预行的轨道;不久,便来到了浩瀚的宇宙。从宇宙中,看我们的地球是那样得美丽,我一边熟练地操纵着飞船,使它保持平衡,一边尽情地欣赏着地球的美丽风貌,忽然,飞船受到了巨大的震动,我急忙向总部求救,可就在此时,我突然与总部失去了联系。我努力地控制住飞船,使它尽力保持平衡,可在巨大的外力震动下,我的努力显然毫无作用。此时,直觉告诉我是遇上了黑洞,果然,飞船被一个黑色的怪圈卷了进去……。
“呤、呤……”一阵下课的铃声将我惊醒,此刻,老师的眼神正紧盯着我,“经验”告诉我,我下课又要到办公室“报到了”。
“这种梦可不要再做了。”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第5篇 港湾和母亲(徐菁蔓)600字每当风浪肆无忌惮的扫荡海平面时,每当小船儿遇到危险时,每当夕阳落下西山时,每当你恐惧和渴望家的温暖时,你想到的是谁?是母亲她是你家的港湾••••
一场可怕的风暴席卷了大海,渔夫想到了家,小船想到了家的港湾,于是,他们心中燃起希望的火苗。
一次困难的考试降临在我身上,我想到了再加焦急等待着我成绩的母亲,于是,我更加用心更加仔细地答题,我是一只想要得到港湾呵护的小船。
船儿和渔夫战胜了风暴,我也得到了不错的成绩,船儿,渔夫和我都回到了自己所属的港湾。
港湾像母亲,期盼亲人昂首归来,母亲就是港湾,会悉心的呵护怀中的小船。
在劳作一天后,小船儿将一天的事情一件件讲给港湾,这不正像我,将每天丰收的喜悦带给母亲,带回家。
港湾好似母亲,听着船儿的话语,母亲就是港湾,温柔地看着,听着自己宝贝——小船的倾诉。
渔夫没打到鱼,小船丢失一块木头,他们怀着内疚的心理回到了家,一个说自己再也不打渔了,一个说自己再也不当船了。而他们的母亲——归属的港湾却温柔的抚摸他们的头,安慰他们。
我第一次参加干部竞选,没有选上,我扑到母亲的怀里说再也不参加干部竞选了,而我的母亲——我归属的港湾温柔的拭去我的泪,安慰着我。
母亲就像港湾,爱并呵护着自己的小船儿,港湾就是母亲,会安慰,倾听小船的心声。
我爱港湾,我更爱像港湾一般的母亲……
看到那个推车的大学生,我突然想到几年前那个时髦的女人。
那年冬天,我走向十分熟悉的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身着狐皮大衣,打扮的很漂亮时尚的女人。人们纷纷停下脚步,我要是有她的一半漂亮就好了,那个女人骄傲地迈着模特的一字步,好像她脚下的路不是马路而是T台,行人变成了观众为她喝彩。
突然,人们的注意力专利了她而转向了一片嘈杂声,她一定很奇怪为什么她热衷的的观众离开了?于是走向那条路的始端。
“你看第多滑,东西都掉了!”
“是呀,是呀,不知那老人如何。”
听着人们东一句,西一句的话,站在大人身后的什么都看不见的我听明白了,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捡费品的老人推着车,脚下一滑,人摔了,车也翻了,老人站不起来了。
我钻进了人群中看到那个穿狐狸皮大衣的女人,她站在第一排,我站在她的身边,人们的目光时而落在老人身上,时而又点在那女人身上,那女人仿佛在和受伤的老人争人气,她脸上带着嘲笑,嘴里嘟囔着:“真是头猪!给我丢脸!”再看那老人用一种似乎是祈求又说不清的眼神看着那女人。我看不透也猜不透,听不明白那女人和老人什么关系。难道那老人是女人的父亲••••••
这时,老人的呻吟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几个人站出来扶起老人,把车翻过来,我也忙跑上前捡起散落的纸盒和费报纸,搀着老人坐在车上,那几个人推着车要送老人走。
最先站出来的人嚷道:“你小的时候还是班干部,我们一点一点看着你长大,可你现在为了时尚漂亮放弃了学业!你看你父亲为了你的下一个愿望••••••”老人艰难的摆了摆手,示意他别再说下去了。
她扔下狐皮大衣追了上去,推着车走远了,那件狐皮大衣没有一个人碰,仿佛它是一件赃物,失去了美丽的光泽••••
是你早已遗忘了过去
还是我依旧不肯忘却?
那扉页的一片红叶
淡去了昨日火红的感觉
只有那残留的诗句
让我来到冷落的红枫树旁
……
——前序
当我再次走进空旷而又有几分落寞的校园。
昔日的教室,早已空无一人。那熟悉的读书声,似有似无的不知从何处传来……
路边的红枫,也已凋尽了最后一片红叶,那火红的枫叶上书写的诗句,却不知遗落何方……
物是人非。而我在落叶中看到昨天,那些许欢乐,些许无奈,些许喜悦,些许怅惘……高一自我的遗失,高二情感的困惑,高三的挫折与失败。总是让人难以忘怀,一幕幕重现在眼前。
而我喜欢用诗,来记载着每一天的心路历程,每一个走过的脚印,每一片成长的日记。用诗意的语言,重新诠释着高中时代所要经历的另一种“三重门”。
一、自我的迷失
经历过中考的放松之后,也懈怠了许多。在懈怠中迷失,在迷失中迷惘。有时,会在树下的长椅上,拾起一片树叶,仿佛若有所思。有时,会在课堂上跟着南朝的谢灵运游山玩水。飘飘乎忘乎所以,茫茫兮不知所终。或者,干脆追随着陶渊明,一起举杯,醉酒问菊:
过繁花尽荒芜兮,却为谁人而迟开?
坠寒杯为酒露兮,知与谁人而同采?
撷落英以戚戚兮,然春秋归去复来;
而余生之修短兮,叹年华其实无奈。
举清樽以沉沉兮,心郁郁其难释怀;
扶秋风以摇摇兮,步危危醉无常态。
是诗意的消沉,更是意志的消沉。是诗意的迷失,更是自我的迷失。现实就是现实,无论如何选择逃避,也最终无法逃避。也许,每个人的高中都曾有过那么一段迷惘的岁月,或是沉迷于网络,或是沉湎于过去。然而,梦想与现实的差异,会让我们在茫然中找回目标,在迷失中寻回自我。
二、情感的困惑
被时间剥落了一块块印记的黑板上,那曾经写下的诗句,依晰可见。只是不知道是否早已被人遗忘:
《踏雪寻梅》
自是难寻最高花,始觉无痕暗香入;
至此难过落归邻,终究不愿过人屋。
余念无寻日渐终,心意春秋皆不属;
甚是难违天命疏,笃信寒香伴尘途。
也不知道是哪个同学,勾勒出诗中隐藏的“秘密”:自始至终,余心甚笃。或许,他们会为发现这一首藏头诗而暗自窃喜。而我此时,也苦苦地笑了笑,拾起地上遗落的粉笔,勾勒出了另一个结局:花入邻屋,终属殊途。显然,他们并没有看透。
在这个谁都会经历的“朦胧季节”,如果能够清醒的看到最终的结局,也许会少一些迷惘,走出情感的困惑。
三、挫折与自信
高考之后,尤其是在成绩出来的那一刻。经历了人生最为刻骨铭心的一次失利,真真切切的体验到了失败的感觉。一时间,天地寂寞无边。雨中,独自徘徊于校园的松柏之下,黯然神伤。再也难掩内心的失落,捡起寒枝在地上划下:斯寒雨之霖霖兮,悲绪隐隐;
何暗风之凄凄兮,伤嗟我心。
悲伤过后,痛定思痛。面临着最为犹豫不决的抉择,我已然选择复读。任谁也无法改变我的决定。我承认遭遇失利,但我并未彻底失败。我要为我的高中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不愿留下任何遗憾!在挫折之后,走出失败的阴影,树立自信。也是跨过了第三道坎——挫折与自信。
曾经无奈的感慨:“风过撷英终不忘,几因难顾落花殇”,也曾经傻傻的写下:“不知我醉落花欤,或是落花醉我欤?”
曾经伤心的写道:“余心哀伤泣泣,犹捡寒枝泪祭”,也曾经坚决的写出:“既逝去已难追,唯断然而绝悲。”
回首三年来我的高中岁月,那每一次的迷茫,每一次的困惑,每一次的坎坷,都留下了成长的每一个脚印。而我喜欢用那诗意的语言,记载着菁菁校园,走过那如诗岁月。
第8篇 菁菁校园之爆笑作文12例500字4.一个经典的作文开头,估计每个人都写过:今天天气真好,晴空万里,天上飘着朵朵白云……
5.大家还记得小学时候的《小蝌蚪找妈妈》吗?当时老师让我们模仿这个写一篇关于妈妈的作文,有个同学是这样模仿的:我的妈妈雪白的肚皮,鼓鼓的眼睛……
6.三年级的时候有一篇课文叫《公园的一角》,于是老师要我们写一篇《我家的一角》。我提笔就写:我家的一角很漂亮,又圆又亮,我每天要去两次,是一只马桶。
7.最真实的事:老师要求我们用“果然”这词来造句,我那同桌就写:我三个月没洗澡,身上果然臭了。
8.一天晚上和爸爸一起去散步,我突然对爸爸说:“爸爸,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结果被爸爸大骂了一顿……我就很奇怪,为什么雅典娜可以对圣斗士说这句话,我就不可以对爸爸说呢?
9.小学时听人说野驴跑得最快,就把一个同学比喻成“他跑起来比野驴还快”。后来老师说我不应该这么写,我还纳闷,为什么不行啊?可能因为“野驴”我没见过,要不就改成“家驴”?
10.一小学同学的作文:我走进了一家百货商店,啊!看来人民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你看那位农民老大爷,左手一台电冰箱,右手一台电视机,一溜小跑回家去了。
11.记得我有一篇作文是写语文老师的,在介绍她的外貌时,应该是“老师有一张瓜子脸”,我写成“老师有一张爪子脸”,我们语文老师差点没疯掉。
12.老师叫我们用“更……更……更……”造句,我一同学写到:“安尔乐卫生巾,更干、更爽、更安心。”(霍元乙荐)
第9篇 宇宙之舞3000字宇宙之舞
李欣旅
一
“你是妇女,也是男子;你是少男,也是少女;你是老翁,持杖蹒跚而行;你出生时脸面朝着一切处所;你是青鸟,你是雷电、季节和大海,你……你……”
清清朗朗的声音念到后来越来越缓,越来越小,最后化为一丝轻轻的叹息,飘向喜马拉雅山的雪谷深处。
端坐在山崖上的孩子睁开眼,晶亮的黑瞳里带着一丝无奈。《白净识者奥义书》全文有万余字,师尊却只肯给他看一遍,背起来难免不顺。
啾啾几声,竟是雏鸟的叫声,孩子似是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屏息听了好一会儿,才伸长脖子向悬崖下方探身看去。
真的是一只雏鸟,正在碎开的蛋壳中没头没脑地蠕动,它的母亲是一只灰黑的鹰隼,恰在这一瞬间展翅离巢,为它的新生儿觅食而去。
他居然能在这高寒缺氧的雪山之巅看到鹰!
孩子左手纤细的手指紧扣着岩壁,大半个身子和重心慢慢伸向悬崖外,右手努力探向鹰巢。
“摩塔……”身后突然响起的老者的低唤,令摩塔闪电般收回身子,趴在地上战战兢兢不敢动弹。
他不敢回头,不敢转身,只觉身后一阵疾风掠过头顶,一个影子跃下山崖,又在转瞬之间翻身上来。
“你是在看它么?”老者摊开手,手心里赫然蜷缩着刚出生的鹰雏。
摩塔看着师尊伸向自己的手,和那手中娑娑抖动的鹰雏,犹豫了一下,还是双手接过。接触到那团生命的瞬间,一股温热的暖流顺着摩塔的手流入他的心里。十二岁的摩塔第一次发现,原来生命是暖的,是活生生的。
随后摩塔看见师尊枯瘦的手悄无声息地包住自己捧着鹰雏的双手,一点一点地合拢。
“宇宙分天、地、空三界,我们已在这世间最接近天的地方,下界便是地,我让你参悟空界的奥义,你,悟出了吗?”
摩塔觉得方才体内奔流的那股暖意正在渐渐消失,在这冰雪连天的喜马拉雅山上,一颗冷汗从他腋下无声地滑过。
“弟子愚笨,请师尊恕罪……”
老者叹一口气,用他沉重苍老的声音念起方才摩塔没背完的《白净识者奥义书》:“你无限量无起始,一切世界是你所生,你以自己的力量无风呼吸,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
他握着摩塔的手缓缓用力,直至咯拉一声……那是骨骼碎裂的声音。
师尊的手已离开他的,摩塔现在可以摊开手掌了,但他不敢。他捂着手中那团血肉颤抖着,不敢去看其中的景象。
但无论他把手捂得多紧,血还是从指缝一滴一滴地流了出来,溅在亘白的雪地上。
老人看着浑身颤抖不止的摩塔,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距离试炼之日只有五天了,你还跳不出湿婆之舞,因为你始终领悟不了‘空’的意义。如若试炼失败,结果是什么你是知道的。”
这代的大神真身死后,摩塔成为被选出来的五名转世灵童之一,他们从小被教导学习湿婆之舞和婆罗门的奥义经典,等到十二岁时便会举行试炼,能跳出最佳舞蹈的便会被承认是本代大神真身,而其他的人则要断其筋骨,免去其争权夺位之胁。即是说,五天之后,摩塔极有可能变成一个残废,度过漫漫余生。
老人又是一声叹息,也许从一开始,自己就错了,他想。这个孩子怎么能跳得出那毁灭之舞呢,他不会愤怒,也没有憎恨,更不曾尝过绝望的滋味,而这些负面情感几乎是激发出湿婆之舞的全部能量。
“还有五天时间,你走吧,这条象泉河,你从小就在河底打座,你不怕那冰冻之寒,但这一次,它会是一条锋利的冰刀,水中的那些岩石、跌宕随时都可能要了你的命,但只有这条路,没有我门中人把守,且是一条捷路,你愿意一试吗?”
摩塔垂下双手,他花了好一会才止住身上的颤栗,说道:“弟子听从师尊的意愿。”
“你若能在这条河的尽头活下来,便一直往东走,走的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想要知道‘空’到底是什么,你必须先到达终点,走入那一个绝处,你便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如此便有希望领悟那末日之舞……”
摩塔闭起双眼,他最后听见师尊的声音,是他叹息着说:“最后一程,由我来送你吧。”
一掌沛然的真气推向他的后心,摩塔飞了起来。
他知道下一秒自己就要掉入那冰冷的河水,如果运气不好,也许第一击便会触石而亡,但此刻,他并不去想这些,喜马拉雅山在他旁侧,玛旁雍湖像一只冰雪的眼睛在下方注视着他。在广袤的天地间,摩塔张开双臂,只当自己是一只小小的鹰雏。他在飞,他在飞,他要向神圣的天地展示,即使是这样瘦弱的臂膀,也是可以飞翔的。
二
一股痒痒的感觉骚扰着摩塔的脸。在冰水里沉浮了一天,他好累,累得睁不开沉重的眼皮,但那搔痒顽固地侵袭着他,摩塔只好哼了一声,却也动不了身体其他地方了。
这一哼,就听见近旁一个尖利的女声大叫起来:“醒了!醒了!我的童儿醒了!”
那叫声起初在他耳边炸开,转眼就远去了,一同响起的,还有那女子跳跃的脚步。又听见一个粗粗的男声在远一点的地方喊:“他才不是你的童儿,清醒一点吧卓玛。”
只听叫卓玛的女子增大了一倍音量叫道:“胡说!这是雪山女神的恩赐!雪山女神把我的童儿还给我了!”
被这几声喊叫一震,摩塔倒能睁开眼了,他缓缓支起身子,看见自己穿着藏服,躺在一间红色的小屋里,四周是牛羊不绝于耳的叫声。
门砰地一声被踢开,那个叫卓玛的女子冲了进来,两根长长的粗黑发辫在她脑后飞扬,两颊上带着高原特有的绯红,她扑着抱住摩塔,摩塔觉得自己呼吸不过来了。
“童儿,童儿,你没事,太好了。”
隔着厚厚的藏服,摩塔还是感受到了那女子怀抱的热度,如此温暖、真切。
象泉水流到普兰县,已经是好几股潺潺的溪流,从容而欢快地注入有着“冰雪之眼”称号的玛旁雍湖。卓玛就在这里放牧,她有许许多多的牛羊,一个留八字胡的男人不时在湖边出现,他也有自己的牧群,不过数量很少,还不及卓玛的一半。当他阴阳怪气讽刺卓玛的时候,摩塔认出他就是那天在屋外喊话的男人,名字叫陈贡布。
大多数时候,摩塔也分不清卓玛到底是疯的还是清醒的。她虽把他当作童儿,和他说的话却是非常清楚的,让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个认错孩子的母亲。
“童儿,阿妈说过要在你十岁生日这天送你三件礼物,第一件是我亲手做的藏袍,你已经穿上了。现在我要给你第二件礼物,你看,这是什么?”卓玛亮出一枚小小的银匕首,刀鞘上纹着精致的流云。
摩塔心中忽然很悲伤,婆罗门中很多人都会佩带这种小巧的匕首,看到这匕首的瞬间,他意识到自己应该继续往东走了。
摩塔站起身,用很低的声音对卓玛说:“卓玛,我该走了……”
“想走?晚了!”
空气中忽然暴起一声断喝,几丈开外的草地上转瞬旋来一高一矮两个人影,两人都作僧侣打扮,矮的那个一落地便开始大笑,嘴里像念经一样飞快地说:“魔女卓玛,还真的是你收留了这小子。探子来报时我还不太相信,当年你不满十岁的小儿被罗刹鬼母啃食后弃于这玛旁雍湖,你发誓杀尽我门中人。时隔三年,你在这湖边遇我教弟子居然不杀反救,还当自己孩子养,看来是真疯了。”
摩塔是知道罗刹鬼母的,她喜欢吃孩童的脑,据说有助练成罗刹的秘术,他还记得那个阴森的女人每次走近自己时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摩塔看向卓玛,发现她的手中多了一条鞭子,不是放牧的短鞭,而是一条火红的、绞着螺旋的长鞭。她的身子因为极端的悲愤颤抖着,摩塔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上散发着愤怒的火焰。
矮个子男人似是没有看到卓玛的攻击姿态,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真可怜呀,那场景我见了都害怕,好好的一个孩子……”
“我杀了你们!”卓玛再也忍受不了,一声尖叫后夺空而去,一直静待不动的高个僧侣此时猛然睁眼,唇形如电念起了咒语,突然冲起一掌扎扎实实击在卓玛胸口,卓玛的身体登时像一只大布娃娃摔在数丈之外。
摩塔大叫着狂奔而去,眼泪像两道清泉淌了下来,他向走过来的二人大叫:“住手!我跟你们回去!”
“不。”说话的是卓玛,她温热的手抓住摩塔,很轻也很坚决地摇头,“这只是两个杂等,阿妈虽受了一掌,但掌力并不深,阿妈能对付得了他们,放心。只是接下来的画面,阿妈不想你看,你到那边的石头后面,去把眼闭起来,把耳朵蒙起来,好吗?”
摩塔花了很大的力气才点了点头。他走到岩石后面蹲下,用手抱住头,旁边的打斗声透过耳缝一下下打在他的心上。他忽然好恨,恨自己如此弱小,如果有力量的话,如果有力量的话……一股暴戾的渴望在他心里瞬间疯长,十二年来的第一次,他希望自己已经学会湿婆之舞。师尊说这是末日之舞,当跳舞的人舞起毁灭的火焰时,周遭的一切都将被这火焰焚烧殆尽。
他是抗拒这舞蹈的,每次舞到关键的地方,他都能感受到有一股存在于很深处的巨大力量像风暴一样汹涌而来,他恐惧这些力量。然而现在,他开始悔恨,如果能放出那焚烧一切的火焰,如果能拥有力量的话……
不知何时,鞭子抽打空气的声音停了。一只温热的手摸上他的头,摩塔睁开眼,发现面前这只温婉的手正在淌血。
“好累。”卓玛在笑,她的脸色苍白得吓人。
摩塔想回头看那二人的情形,卓玛拦住了他,“别看。”她说,“送我回家。”
说完这句话,卓玛的身子直直地倒了下去。
摩塔找来陈贡布,无论怎么恳求,他都不肯为卓玛上药。摩塔咬了咬嘴唇,又咬了咬嘴唇,他从未觉得如此无助过,为了练就湿婆之舞的基本功底,他曾单脚站立高危的悬崖边缘整整一天,即使那时他也未曾觉得如此无助。
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卓玛这样死去,绝望之中,他摸到一块冷硬的东西,寒意从他的指尖传来,爬上他的心头,他不明白为什么不肯救卓玛,他好恨!
生平第一次,摩塔知道了什么叫杀心,他掏出卓玛送给他的匕首,抵向陈贡布的胸口。
“救她,否则我杀了你。”
陈贡布一愣,没料到这个一直眼神柔和的孩子居然会出这么一手,他眼珠转了一转,已经想好对策。“我救,我救就是了。”说着就势向旁一步,假意弯下身子查看卓玛的伤势,右手却在一瞬间迅速挥袖打掉了摩塔手中的匕首。
“婆罗门教的都是什么人,老子还没傻到找死!这疯女人死了倒好,她那些牛羊就由我接管好啰。”
三
天在渐渐变黑。
摩塔坐在暗下来的屋子里,看着卓玛的脸发呆。他的左脸和胸口都在作痛,那是陈贡布临走时留下的拳脚,他还收走了他的匕首,现在摩塔是真正的无所凭依了。他只能笨拙地为卓玛包扎,然后坐在一旁静静看她的生命流逝。
他知道时间现在对于他的重要性,但此刻,他觉得已经无所谓了。师尊让他一直往东走,但教中已经发现了他的踪迹,他又能继续走上多远呢?
在寂静的黑暗中,摩塔觉得自己明白什么是空了。他想,这就是师尊所说的终点了吗?光明在流失,再也感受不到温暖和希望。这是一种绝望的感觉,让他再也不想作任何努力,更无心舞蹈。此刻,他只愿任这黑暗静静吞噬自己,至少,这黑暗是平静的,没有沾染鲜血。
“童儿……”
卓玛微弱的呼唤令摩塔欣喜若狂,他扑过去,只听卓玛翕动嘴唇在他耳边吐出这么几个字:“带我去后院羊圈……”
摩塔看着那只他叫不出名字的动物在卓玛手下呻吟、挣扎,卓玛一边轻抚一边为它虚弱地哼歌,终于一声嘶鸣,一只粘乎乎的小兽诞了下来。
“可爱吗?三个月前我在湖边捡到她受伤的妈妈,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动物,我就擅自将它命名为叶鹿——叶片大小的小鹿。当时这只叶鹿就已经有身孕了,我算着也是这几天临产。”
“来,摸摸它。”
卓玛将刚出生的小叶鹿送到摩塔面前,他却迟疑着不肯抬手。他还记得那只鹰雏的血肉碎在自己手里的感觉,骨骼破裂的那一声脆响,还有温热的血液从指缝黏稠地滑落的感觉。那是一种缓慢而绵实的绝望,让他知道了生命是多么脆弱,死亡离得又是多么近。
“不要害怕,你不会伤害到它的。”卓玛似是看出了他的忧虑,将小叶鹿直接放入了摩塔手中。
这生命是柔软的、温热的,带着初生的颤栗,这颤栗包含了全新的生命对这个未知世界的所有好奇、期待和不安,以及,力量——生命的力量。
摩塔忽然想哭,为这生命的坚韧和绚丽。
接着他后颈忽然吃痛,眼前的一切在黑暗中轰然倒塌,他最后见到的画面,是一支利箭贯穿了卓玛的头颅。
四
摩塔睁开眼,看见的是教中熟悉的梭罗圣殿。
他的四肢并没有被绑起来,只觉得后颈酸痛无比,和胸口处传来的一阵搔痒。
摩塔低头看去,竟是小叶鹿窝在自己的衣领处。
然而下一秒,一只大手粗暴地将它抓走,就势甩了出去。“哪里来的畜生,朵罗他们做事真不仔细,居然让这种东西进了圣殿。”
摩塔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小叶鹿只来得及哼唧一声,便撞在墙上化作一团肉饼。
“你们!!!”他再也容不下胸中的那股火焰,一怒之下已经暴出,却被来人一棍打在天灵盖,于半路栽倒在地。
“你疯了?下这么重的手,要是死了怎么办,等会长老们还要审判……”
声音在渐渐逝去。
光影也在渐渐逝去。
起初是完全的黑暗,渐渐的,摩塔开始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
据说人濒死的时候,过去的一生会有如浮光掠影一一闪现。
摩塔只有十二岁,他的一生太短,他的光影只是一片白,那是喜马拉雅山终年不化的积雪,从小他就在冈仁波齐峰上修行,面对的就是这么一片耀眼的白,这几乎已成为他生命的颜色,平静、和谐,却也苍茫、寂寥。
用白纸来形容他短暂的一生更为贴切,苍白,却也干净,只是在最后,这张白纸上才溅上几点鲜血。
然而,这就是结束了么?
人影渐渐明晰,那是卓玛,将初生的小叶鹿放进他的颈窝。
“我送你的最后一件礼物,是生命。”
别哭,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在现世的绝望里没有尽头。”
“这样的表情……你是在恨吗?”
是的,我好恨,我恨那些夺走你生命的人!恨那个对你见死不救的人!
“……孩子,不要恨。知道吗,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婆罗门的人,还好,你只是个孩子,你和他们不一样,是未受过污染的、崭新的生命,所以我不会杀你。
有生就有死,死不过是生命的最后一段,终点的所在。
而从这一点,又将诞生出新的生命。”
大殿之上,高坐着婆罗门真、善、美三长老,大堂列着中级僧侣和教中十位护法,最中间的,则是昏迷在地的摩塔,和他的师尊迦楼仙人。
“迦楼仙人,你唆使我教灵童外逃,到底是何居心?”
是何居心?年过七十的老人笑了。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明明当初挑选弟子的时候,是自己相中了那双纯净的黑瞳;即使这双眼睛的主人始终领悟不了空的境界,他也没有采取其他仙人的做法,让自己的弟子见识那些奸淫、吃人和掳掠的场面,去恐惧、去厌恶、去憎恨,用入“无垠地狱”的方法来获取众多的负面能量,领会湿婆之舞。即使,不这么做的结果将是粉身碎骨。
这算是他的私心吧。自己四十三岁那年入教,便是出于对这个恶欲横流世界的幻灭。二十年来他无悲无喜的活着,生命有如行尸走肉,对教众做的那些脏鄙之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见到这个孩子,他的人生才重新燃起一点亮,明明知道前方是条不归路,还是想把最好的教给他。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也许这样,他便能心安了吧。
至少,到最后,他保住了他的本真,他要他干净。
“没什么好说的,违反教规是事实,甘愿接受处罚。”
“那么,根据教规,你……”
人群中忽然出现一阵骚动,有人惊讶地发现,有一个声音渐渐盖过了长老的宣判,像一股充沛的气流在大殿里盘旋,而这声音,竟是出自地上趴着的那具“尸体”。
那声音念到:
“从那里,他创造出一切——
圣诗、祭礼、誓戒、
过去、现在、未来。”
堂上的“真”部长老暴怒道:“这是无上圣经《吠陀》的内容,迦楼仙人,你偷取圣经不说,还敢传给他,好大的胆子!”
迦楼仙人却也在震惊,他惊讶的是那个声音,那不是他惯常听到的、属于那个孩子怯生生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有如一千人齐声和唱,似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从宇宙的起点出发,于天地间奔泻而来。
“于微妙更微妙,于混沌更混沌;
从时间的起点,走向宇宙的终结;
我将死而复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
我将在众神面前起舞,跨越这一个终点,从此与永恒连结——”
摩塔站了起来,像是一个木偶被人用线提起,四肢呈现某种无序的耷拉姿态;他的头顶的伤口还在从血痂处汨汨渗血,但这并不妨碍他平稳、准确地舞出每一个动作——结掌、并指、弹手,眉动、眼动、肘动,他的左脚以异常优美的姿态齐平抬起,开始单脚立地舞臂;他的头颅三面转动着,眼睛却没有看任何人,那瞳仁里并没有影像,而是空,是他心中自有的明净世界;他的双臂舞得越来越快,连成一串模糊的影,有如四臂齐舞。一种奇妙的气息在大殿之中弥漫,空气开始嗡鸣躁动——“好热。”人群开始爆发出一小股不安。
是的,空气的温度在上升,迦楼仙人已经明白下一步会发生什么,那动作是他亲自教给他的,末日的火焰就要到来了。他想不通的是,不过短短几天,这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竟能令他于绝境处领会湿婆之舞?
像是冥冥中自有感应,摩塔一直空茫的眼里忽然多了两点蒙眬的黑,他开口叫道:“师尊。”
老人的心下意识地一紧,在最后的最后,这孩子要对他说些什么呢?他会怪他吗,还是指责他的无能?
“师尊,你总说活着并没有太多意义,重要的是修得梵我合一的境界,但到底什么是梵,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我只知道,生命是宝贵的,并且有它自己的法则。
就连我,连我这么弱小的人,都能活下来。如果给那只鹰雏一个生的机会,它会不会也有飞起来的一天呢?”
浊泪从迦楼仙人的脸上纵横滑下,“孩子,你恨我么?”
摩塔摇头:“不,我很感激师尊,到最后还是给了我一个生的机会。所以我相信,在师尊心底,一定也和我一样,认为生命是宝贵的。”
说完这些话后,摩塔闭上了眼。下一秒,空气中已经饱和的炎热于最高点爆裂开来,无形的热浪在四射,摩塔的额心开始漫出耀眼的光芒,那白光以惊人的速度爆涨,将周遭的一切都吞噬于炫目的光团中。
迦楼仙人不得不闭上眼,在他心中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情在随着那光芒一同泛涨着,这并不是湿婆之舞,不是,真正的湿婆之舞射出的是毁灭的火焰,而不是这些光。他看见了摩塔最后的几个动作,那不是他教给他的,那是他自己的舞蹈。他不知道这些光是什么,他只是觉得:美丽。是的,像是从宇宙洪荒处射来,最古老的启示,包含了人类始祖最原始的信息,那是智慧之光,也是生命之光。
最初的灼热很快过去,温度降下来,化为一汪暖荡的海洋,他从这光中感受到的是一种温暖而坚定的力量,却也听到有人在痛苦地嚎叫。
你做到了,摩塔,你做到了我没能做到的,许多人都做不到的事。你跳出了自己的舞蹈,不是毁灭之舞,而是审判之舞,这就是你的选择,是吗?我很高兴,我……要谢谢你,谢谢……
尾声
曾有一段时候,天竺的婆罗门教越过喜马拉雅山进入了青藏高原,在当地发展出一小片规模,没过多久,却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据当地人说,那夜婆罗门的圣庙爆出了一团巨大的诡异的光芒,光芒散后,人们发现圣庙完好无损,只是婆罗门的教徒上至长老,下至僧侣,大多都变得痴痴呆呆,只知道张着嘴看天。
有这么一位老者,据说是那场光灾为数不多的毫发无损的人之一,据说他不时会拿着一张布满焦痕的字条无语凝视,一看就是好几个时辰。
那字条上是这样写的:
如果世界真的只是梵天的一场梦,至少,我希望这是一场美梦。
六年级:花浅
第10篇 宇宙激战500字地球防卫团知道了,请我们去做他们的指挥人员。我们谢绝了他们的好意。地球防卫团见我们不答应,就把我们打败外星人的事告诉了星际监测团,他们把我们请去,奖给了我们三枚荣誉勋章,还给了我们“宇宙外星人克星”这个称号。一天,一位神秘人士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地球上的总人口太多,地球不够大了。人们要搬到其他星球上,把其他星球移到合适的位置这个重任就交给我们了。
这个任务对于我们来说没什么难处,我们马上坐上飞船,来到了火星。我拿出了三个随身携带的“酒瓶盖”,李博士看到了这个“酒瓶盖”,火冒三丈地说:“你在干什么?我们是在做任务,不是在玩酒瓶盖。”我平静地说:“我这个可不是普通的酒瓶盖,它能变成是它9亿亿倍那么大的推进器,只用三个就可以把一个星球推走。可现在惟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燃料。”“没问题,我的‘无底瓶’变出来的燃料是用不完的。”黄博士说。我们安好设备,点好燃料,只听“嗖”一声,火星就到了离地球很近的地方。我们又以同样的方法把土星和木星都移了过来。站在土星上,远远地看见一艘大飞船正开过来。原来人们在地球上看见了停靠在地球附近的木星、火星和土星,就坐着飞船赶来了。
从此以后,人们一直过着快乐的生活,太阳系也永远保持着它的美丽与和平……
第11篇 宇宙战士1500字现在已经是2030年了,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宇宙战士。
这天,我开着一辆保时捷牌豪华跑车,来到宇宙研究所。突然,我的“宇宙通”手机响了:
“你好!”
“你好,我是J博士。你快到SUPER星球来,有急事!!!”
“是!”
我放下手机,坐上了我的跑车。按了一下红色的键(变形),跑车在一眨眼的时间变成了一架急速飞行机。我开着它,不用五秒钟就到了太阳系,又用了二十秒钟到了外太空。然后到了SUPER星球。
什么?快看!J博士前面的是什么!那些人是谁?
“J博士!我来救你!”
“住手!他们是外星人,不会伤害我的。”
“外星人?真的有外星人?”
“对,我也是刚见到他们,他们有适应器。”
“适用器?那是谁么东西?”
“他们能使用气候、语言、等。我在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说的中文。神奇吧?”
“哇!太了不起了!那他们为什么围着你。”
“哦,他们在查看我的资料。”
“你叫我来就是这件事?”
“看我这记性,把正事给忘了。他们要做一艘特别大的宇宙飞船,但没有燃料,他们靠自身能力飞不用燃料,宇宙飞船需要燃料。”
当然同意了,我把外星人带到地球上,人们可惊叹了……
(未完待续,请看宇宙战士2)
初一:仁者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