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我幼稚得可爱,什么都不懂,就学人家谈恋爱。
初二的我叛逆得“潇洒”,以为自己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就开始惹是生非。
现在的我已经文静了许多,不再那么的叛逆,那么的无知了!因为,我明白:我还只是一个未成熟的青苹果。但是,我知道青苹果现在已经有了些丝丝的甜了。
初三了,再怎么爱玩,也要静下来好好学了,中考越来越严,心情也越来越低落,想着上初中的这两年来,我好像一直都在不停的玩,从没有好好的听一次课,面对中考的到来,心里好紧张。渐渐地,我开始减少外出玩的时间,朋友们都觉得奇怪了,问我为什么变的这么厉害?!我笑笑说:可能是因为长了一岁吧。
日子一天天的过,我也变的稳重了许多,不再像原来那样那么关心别人的私事,不再喝酒打架,不再谈恋爱了,爸妈说我变得乖了,有了一种很文静的感觉。我笑而不答。老师开始又信任我了,对我露出了那久违的笑容,而我却没了那种喜悦的感觉。
现在的生活虽然有些乏味,但是我觉得还是很充实的。每天放学回家后,就抱起书本开始慢慢地“啃”,总害怕自己会跟不上进度,“啃”累了,就坐下来捧着一杯咖啡在原子院子里看星星。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我总觉得星星应该很快乐,因为它们天天都可以玩耍;现在的我,再次仰望星星时,却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第2篇 愁丝750字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题记
“不懂怎样书写作文的我哦,还以为作文就像孩子过家家,直到这一天,我才发现,原来作文是一部古奥的书,成长了才懂……”
唱着经自己改编的《江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啪”!一滴如水晶般澄澈透明的泪滴轻轻落在地上,我的心像被重锤一击,碎了……于是陷入回想、沉思……
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写好作文的重要性,“也许吧。”我吮着甜丝丝的糖果心想。于是,日记本上爬满了我稚嫩的字体。
老师、妈妈、爸爸都表扬我,于是我笑了,如此的花枝乱颤,那么美,那么甜。
可惜这段时光恍如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还留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徘徊……
是的,我是徘徊的茫然,愁丝开始生长。因为我不知道错在哪儿了。然而周围的同学都在上升,我的作文也不再骄傲。
于是,我开始更广泛地读书并进行摘抄,终于翻过了名为“记叙文”的大山。
正当我欢呼雀跃时,我又发现自己离写好作文还有很大的差距……
正如父母所说,我是因为没有“破万卷”,所以自然不会“下笔如有神”。
我又开始心痛了,愁丝蔓满心房,无法无天的样子。
我听到耳边的风在呼呼响,紧张的抽搐着的风,拍打我,推动我,鞭打我。我只觉得我在向一个无底的深渊坠落,如悬崖上坠落的石块笔直地、无遮无拦地去撞击地层深处。我在下陷,在沉没;而四处空荡荡,一片汪洋,一个无可攀登、无可扶靠、无可呼救的绝境……
我真的不知道怎样去写作。也许它本身是没有框架的,我的作文中少了隐形胶水把各部分联系在一起。
愁丝依旧,我依旧,作文依旧……
第3篇 丝100字独自伤,独自悲,
谁会在身旁把我的心安慰。
泪眼中,
镜花水月中出现你的笑容。
张开双臂,
我想把你揽入怀中。
你却离开了这片天空,
男人的泪,
激荡在心中。
这缕缕丝线到底有多长,
一头拴在我的心尖上,
另一头被你带走,
不知去了哪里。
初三:万宏钦
第4篇 用词写话(甜丝丝,神气十足,骄傲,享受)400字生活就像一幅画记载着我的全部成长过程,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整个画卷也在不断地扩大,而画面上的每个小点缀,都是我们生活中的小插曲,有喜有忧。
这学期第一单元数学考试我得了满分,心理像吃了蜜似的甜丝丝的,高兴得不得了,终于实现了“开门红”的愿望!心里像长了草似的坐力不安,恨不得马上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爸妈。盼啊,盼啊,终于盼到放学了,我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上四楼,用力砸门,没等门开就迫不及待地喊:“爸爸,我得100分了!”进门后,连水都顾不上喝,神气十足,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等待着爸爸的表扬,然后再充分享受以下好孩子的待遇———去超市挑个礼物……没料到爸爸却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一定要记住成绩只代表昨天,今天多10分钟的准备,明天就省去几小时的麻烦,这句话。”
听了爸爸的话,我暗下决心:从今天起我一定要努力主动学习,向全优生冲刺!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小三年级:王禹琛
第5篇 发丝飞扬800字我真的不知道长发其实是一种罪过,于是,在这中性化的年代里,我由衷地怀念曾经在那发丝飞扬的日子里。
犹记小时候,我喜欢和姐姐在一起淘气,姐姐长的并不算漂亮,喜欢穿蓝色的棉布裙,我却唯独爱看她飘飘的长发,又黑又亮,如同瀑布一般垂下来。其实,在那时,很多中学生都有一头傲人的长发,她们整天地梳理着它们,但是,她们的长发却远不及姐姐的那样飘逸和美丽,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开始羡慕姐姐和所有拥有长发的女孩子们,我抚弄着自己稀疏的头发,傻傻的痴想。那年,我五岁。
姐姐去很院的地方读书去了,怀念的同时,我在长大,而长发的诱惑终究吸引着我,不知是否是上帝怜悯我,我终于拥有了像姐姐那样的长发,它们又黑又亮,如同瀑布般垂下来,飘逸而美丽。皮套轻轻滑落,束缚着的心似乎也自由了,我奔跑在草地上,风儿在我耳边作响,发丝在风中飘扬,它们像是舞者,伴随着风儿的乐曲,在心的舞台上尽情挥洒。我想那无疑是最快乐的事情了,那真是一辈子的幸福啊。然而,我却并不知道,那只是瞬间的事,也许明天就全都变了。那年,我十二岁。
我哭了,哭的很伤心,就在那个角落里,告别了过去六年的小学生涯,却也告别了伴我永久的长发,快乐永远的变成了短暂的回忆,为什么不可以留住我的快乐,那只是我稚嫩心灵的最简单和纯真的一个要求啊,没有人能理解我的,尽管他们一再强调那是学校的规定。那年,我十三岁。
又一次见到了姐姐,她已经变了,变的不再像她,朴素的棉布裙被华丽的貂皮大衣所代替,尤其是那令我梦寐的长发梦寐的长发,成了弯弯曲曲的金黄色短发,我当时还傻傻地问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的回答只有两个字:时尚。哼,是这样啊。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诧异和悲哀。
今年,我十四岁,刚刚跨入初中校园的我们,又多了一份思念,看着那单一的短发,我已经不再痛了,因为它在我心里只不过是一个寄托罢了。甩甩一头短发,我感到了自然和轻松。真的,我好快乐。
尽管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的,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长发在我的心底仍然拥有着不可磨灭的梦,它依旧是我心中最美丽的标志。发丝飞扬,飘在天空的每一秒钟。
第6篇 发丝在飞扬900字一心孤秋乘舟,阴蒙随影寄离愁。
泪常流,一双泪眸,泪尽悄诉常心苦,
葬花魂,几多愁。
一滴泣落垂秋,迷茫吟月思哀怅。
心常碎,一声哀叹,哀绝默倾泪伤痛,
冷月愁,几时殇。
这首词是我写给黛玉的,以此祭奠她未了的情怀,在潇湘之中,迷茫前景,一叶之秋又失了多少惆怅,终究世事更迭,满心离愁瓦解一声无奈。欲言又止,奈何时,终只道魂归,湮灭于最初历史的伤痛。给天空划开流血的伤疤,静静流泪,让发丝飞扬,用发丝淹没孤独的伤痛,飞扬于昨日,一切都将香消玉殒,悲伤逆流,
曾记得你初进观园时的卓尔不群,你拥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你一颦一笑牵动所有人心扉,可最终你只可独守空房,暗自流泪,孤独终老,满心无奈,有谁可知,一切皆藏于心,终究使这朵芙蓉花,似被烈风摧折,终究惨败不去,碎落一地的泪花。夜晚,终只能暗自流离,看夜风清冷,静静包裹黛玉你瘦弱的身躯,你终究让秀发孤独的飞扬,~花谢户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夜风在孤独之中将你湮灭入永恒的凄清,而我也只在泪眼朦胧时分目睹你乌黑的秀发在飞扬。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你伫立伊水之一方,只任衣襟湿浸水面,一弯涟漪碧波荡漾,独自神伤唯独留存那孤独背影,消失殆尽入所谓的天堂。独倚西风静蹙,只是葬花消愁。一片花瓣落与你娇弱的发丝,在一瞬间被阳光渲染的层层金黄,可却已失去之前的光泽,风吹来,你的发丝飞扬而起,可却再也掩埋不住你的寂寞,你的泪刹那决堤,在飞扬的发丝中化为亘古的凄楚。
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天,一朵残逝芙蓉终究在烈风几经催扰,谢于那个香消玉殒的黎明。病床上的颦儿已经脸色苍白,在那幻飞的诗稿中,黛玉亦毫无留念,因为她对爱的坚守已再魂归的一瞬间别离至永恒。她安心的魂归与离恨上天,终究花谢花飞,她离去了。走时,她的发丝被天使吹起,却已是斑驳白鬓,她为爱已愁段白首,用全生的泪水已经足够了。在此,目送你飞扬的白发,我也只能够祝愿,你在天堂做个快乐的天使。要骄傲的让乌发飞扬哦,奏响的小提琴永远伴着你的发丝飞扬。
黛玉的发丝终究在飞扬,在落寞中瓦解成无奈,却依旧飘飞,飞扬的何止只是一时,飞扬半个世纪之后,终只能用一首诗结束:
梧桐深锁清幽泪,芙蓉吹折绰约影。
怎奈花谢情意裂,仅道魂归奈何情。
南靖城关中学初三:江晨旭
第7篇 我的小狗丝丝450字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名字叫“丝丝”。它的身上除了眼圈和耳朵是棕色之外,其它都是白色。
虽然丝丝只有四个月大,但是它很会吃。每次都要吃一瓶牛奶和一块牛肉。丝丝睡觉的样子特别可爱,睡的时候四脚朝天,可爱极了!丝丝对我很亲热,每次我回到家,我一打开门就看见丝丝从它的狗窝跑到我的面前来舔我的脚,还用它的脸在我的裤腿上靠来靠去,好象在说:“主人,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哦!”
今天我在吃饭的时候,看到丝丝蹲在客厅中间不动,原来它又不听话了,随地大小便。妈妈看见后,立即臭骂了它一顿,可怜的丝丝吓得躲在沙发的后面,不敢出来,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我,好象在求我给它说说情,让妈妈原谅它。我觉得丝丝很可怜,就走过去把它抱了起来,对它说:“丝丝,你以后要听话,要到卫生间去拉尿,千万别乱拉尿,知道吗?”丝丝好象听懂了我说的话,我走到卫生间的时候,丝丝从我手上跳下来,蹲在厕所继续拉尿,还没到5秒钟又跑出来了,我在想它肯定没拉,只是告诉我它以后知道在哪拉。丝丝虽然很调皮,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它!
第8篇 丝丝的路灯800字她,是个可爱的女孩。有一个挺拔的小鼻子,一个红润润的嘴巴,两只漂亮的耳朵,和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这么美丽的脸蛋上,却没有眼睛。那么两个黑洞洞,就代替她的眼睛了。
她也很可怜,4岁时,爸爸妈妈就相继去世,好心的邻居见她可怜,就把她抱养到7岁。8岁时,邻居又因为要搬家,就把她送进孤儿院。现在,她已经是14岁了,很乖,很懂事。孤儿院的院长觉得她没有名字很可惜,就和孤儿院其他教师商量和以后,决定给她取名字,小名为丝丝。丝丝也十分喜欢她的新名字。
这个孤儿院是在很偏僻的小山丘上。孤儿院前面的路灯很微弱,只能暂时给行走的人献一点儿光。孤儿院的院长总是发愁着说:“唉,如果能有新的路灯就好了……”正好,丝丝也很感激院长,决定帮他做点什么事。于是,她从孤儿们那里打听哪里有卖路灯的。孤儿们告诉她:“路灯啊,城市里有的卖,大概2块钱一盏电多的灯。”(要知道,当初的2块钱相当于现在的200来块)。丝丝当晚就凑足了10块,连夜赶到城市。身体虚弱再加上盲目,凌晨2点多才到达城市。
她来到买路灯的商店门口,跟老板说明来意,又从口袋里掏出10块钱。老板被她感动的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过了一会儿,老板才开口,说:“啊,我就给你2块钱一盏华丽的路灯吧,给你们孤儿院前面的路点亮。”接过了10块钱,他又吩咐当地车夫带她和5盏路灯回到孤儿院。丝丝连声道谢,就跟着车夫回到孤儿院大门口,自己把路灯一盏盏抬下来。车夫想要帮帮她安装路灯,却被拒绝了。丝丝一字一顿地说:“这是我想帮助院长干的事儿,是我应该做的事儿。非常感谢您的好心,不过,我自己来干这事儿。请您回去吧。”车夫只好调转车头,回去了。
丝丝根据自己在听教师讲故事的时候听到怎么安装路灯,就自己艰难地一步步定位,接通电源……
终于安装好了。丝丝回到房间。这时候,丝丝听见门口的院长吃惊地说:“啊,咱们门口的路灯被换了,换成了华丽路灯。这,是哪位好心人干的?”丝丝在房间里,抿嘴笑了。虽然眼睛黑洞洞,可是,她心里的眼睛,却开放着灿烂的黄花……
六年级:蓝色的野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