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读书。因为读书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得到一种内心的充实。
古人曾说过:“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可见古人读书已经到了一定程度了,达到了三天不读书就无精打采的程度了。而我觉得读书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和享受,拿到一本书,我就手心直痒,不看就难受。所以我借书就要在没有上学的时候,否则上课就会心不在焉了。虽说我读书比较马虎,但我却会一遍一遍地读,读到眼熟口烂的程度。可我买的书总满足不了我的大脑,我便借书。老师说我读的书不够多,这大概是因为我不会积累的原因吧。每次读书都只读情节,不积累里面的好词好句,好玩的地方笑一笑就没了印象。这种读书方法是不可取的,我要改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在书中,与居里夫人相遇在她的陋居,看着她在艰苦的环境中提炼出宝贵的一克镭,为人类史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我在书中,与莱特兄弟相遇在他们的第一台飞机下,看着他们进行激动人心的第一次飞行;我在书中,与曹雪芹相遇在病床前,看着他在病入膏肓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写作;我在书中,与……
总之,我在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的乐趣,其乐无穷!
第2篇 书乐、书趣、书香450字夜,渐渐地深了,打开一盏小小的台灯,我静静地坐在床上,细细品味着读书的乐趣。
轻轻翻开第一页,这本书写的是什么呢?也许是生动有趣的校园小说,也许是悲欢离合的动人故事,也许是轻松愉快的捣蛋日记,也许是催人泪下的亲情散文......我期盼着自己能成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文豪,书架上堆满了自己写的书籍。想着想着,我渐渐沉浸在书乐之中,书香伴我入睡。
春光三月景色迷人,书香弥漫着整个校园。操场上、教室里、走廊上,到处都有着同学们阅读的身影。一本《读者》使我感触幽深,一句妈妈让我泪横满面。那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那时一段永藏的母爱——臭臭,一个夭折的孩子。一个活泼乱跳的婴儿居然得了眼癌,这是天下每个父母难以接受的事实,当他临死之前还在叫妈妈,妈妈。我在想,作者写这篇文章时不流了多少泪,不知叫了多少句:“儿子,你在哪儿啊?”
最香的花儿在书中汇集,让人一进花园就被阵阵书香所陶醉。然而书还是一杯清淡的茶,它没有咖啡那么苦,也没有可乐那么甜,却总是香气怡人。每一天,我都喝着这杯清淡的茶,闻着清清的茶香,踏着柔柔的脚步,慢慢走向一个充满书香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