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容说:“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巴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对我来说它永远是鼓舞的源泉。”塞·厄尔曼写:“青春并不是指生命的某个时期,而是指一种精神状态。”……青春是如此可爱的一个名词,活力,激情,阳光,自古以来,有多少文人墨客挥笔成章赞美它。众人所知,青春的主题,道不完,写不尽。然而我们正年轻时候,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青春是我们脚下的源动力,在路上,我们热血沸腾,向未来呐喊。走青春,绝没那么简单。我喜欢陆文夫在散文《脚步声》写下的以下这翻话:心中的目标虽然难以达到,脚步却也没有白费,每走一步都是有收获的,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欢乐、顺利和仰天大笑是什么滋味?因此,青春一面是惠风和煦,春意盎然,生机勃勃;一面是刀山火海,密布荆棘,艰难险阻。奥尼尔这样说:“一个人在年轻时候,没有什么能把他搞垮。”我们是初升的太阳,奋勇当先,无所畏惧,有意志握住青春正反面。青春之路,或好或坏,或顺或逆,能走着就是存有希望的,就是美好的。走青春这条路,我们打包心中梦想,断然前行,一路成长。不曾忘记:《歌舞青春》热情合群的青年勇于追逐自己的梦想,他们用激情飞扬的旋律表达自己,相信自己;《肖申克的救赎》主人公安迪面临公平与不公平事情,总能泰然处之。他告诉我们人的意志和思想是无法被囚禁的,人类不屈的抗争精神是不可战胜的,满怀信念,终能找到通往救赎的天堂之路;《一球成名》主人公圣地亚哥保持一股对足球长久的热力,高举希望火炬,用一双不止向前的脚抵达了梦想的彼岸;可是,岁月如割刀,刀刀催人老。青春留不住,终将于我们的脚步间逝去。然而正如拜伦所说:“乐观的人永葆青春。”在福布斯最新发布的2013年全球亿万富豪榜上,卡洛斯·斯利姆第四年蝉联全球首富的桂冠。73岁的他仍然坚持不懈,力争上游,寻求自我突破,青春就在他脚下;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哥白尼写《天体运行论》用了36年,更有甚着,歌德写《浮士德》,20来岁写到80来岁。时间在他们手掌里穿梭,他们却是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在他们笔尖,青春保有活力……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郭沫若说道:“谁能保持永远的青春,便是伟大的人。”是的,这些伟人百折不饶,始终如一,不弃人生目标,青春是他们流淌的热血。
陆文夫又说:“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人生只有一次,青春亦只有一次,任时间怎么消逝,走在青春的路上,我们依旧年轻有活力去超越自我,追逐我们的梦想。我们即使终将白发鬓霜,也断然不会让自己的心灵冷却变硬僵化。因为,我们仍旧驻足于青春路上,微笑着一步一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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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于泽学
第2篇 走过青春1200字晚自习之前,班里有个同学读了一篇自己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听完,我把身子转向HS,很严肃地告诉她:“我想咱们三一班了”。
HS说她也是,然后我们就陷入回忆与沉默中。良久,我告诉她,生活真是讽刺,我说想念,却真的回想不起咱们在三一班的点点滴滴了,初中三年,所有的记忆似乎都只定格在那个位于角落的教师。时间真的很可怕,它正不断磨损记忆。
晚上和米聊天,对她说:“我那时多单纯一小孩啊!”。真的是这样,在初三一班的时候,没有压力。那时自己很嚣张,锋芒毕露。而现在,上了高中,真的内敛了很多。也许是因为离开初三一,也便再无人可以包容我的锋芒毕露,再无人可以接受我的年少轻狂了。
初三的教室位于学校办公楼二楼的角落,远离同年级的其它班,每天下课后,我和HS她们都会下楼,在阳光下聊天,或是看自己班上的男生打篮球。然后不怀好意地给一个男生说,你看那谁谁暗恋你呢,每天都在教学楼的走廊上看你打球。那时的阳光真的很温暖,只可惜,现在心境不同,再也感受不到了。
我们初三一班,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班。考试总是倒数,篮球比赛时早早地被淘汰,运动会也总是在给别的班垫底。可是那又怎样,若是一切都恰恰相反,我又将去哪里,寻找在三一班时的快乐?
坐在窗口的这个周,我总是习惯望向窗外看着楼下篮球场上跑动的身影,便想起初三一班的男生们。上了高中后偶尔和他们一起出去玩,发觉每个人都告别了我们初三最后合影照片上的青涩,开始会穿自认为很帅气的衣服了。打篮球的只剩下WW一个。原来人真的都在变,从前,真的只是从前。
有时晚上回家写作业时,会翻翻当时和企鹅还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现在却是陌生人的朋友交换日记时用的本子,看到当时幼稚的话语和熟悉的字迹,想笑却又怕笑的时候会泪流满面。我会选择竭力忍着,将本子放回抽屉,不去翻开,就好像,竭力不去碰触那很苍白的往事。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很残忍的人,几年的友情,就在初三那年被我毅然决然地割断了。从初一就和她在一个班,一直到初三第一学期。后来学校分了个尖子班,她被分了过去。再后来,我发觉我们想的越来越不一样,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是原来的我,但的确,在我眼里,她已不是原来的她了。直到有一天,长期以来积压的不满被一件现在看来真的不值一提的小事所引爆,我便选择了形同陌路。
那天坐在安中干净而宽阔的教室里,就那么轻易地想起了三一班那个几乎就要被人遗忘的教室,想起了那晚一起唱《祝你一路顺风》,想起了一直很讨厌的班主任在黑板上写下了永远的三一班,想起了一直忍着没有留下的泪水,想起了我亲爱的初三一班。
上了高中后一直没有勇气回初中看看。呆了近一年的那个教室早在中考之前就已经被拆掉了,而我所有的记忆都在那个教室,如今教室都消失了,记忆也就走远了。回去又有什么意义?提笔所能记下的,也只有已经遥远的初三一了。
贴吧里卡卡对我说,时间快的要死,还来不及痛呢,它就已经过去了。
我在QQ上问米,什么都回不去了,是吧?
米说,是啊,往明天里走吧。
好吧,我会尽力往明天走的,且行且珍惜。
那些岁月都已经消逝在风中,我便只能选择且听风吟。
而我遥远的初三一,时光褶皱里,怎寻你踪影?
第3篇 青春走过1200字1。
不小心弄撒了一杯茶,清扫的时候发现抹布是我以前的一件衣服。我把抹布展开,认出这是我以前最喜欢的一件衬衫。我的身躯折腾得它列开了一道口子,以及清水一遍又一遍的清洗已经是面目全非,俨然成了破布一堆。
水,这种貌似温柔却无比刚强的物质,以它最柔韧的一面不断冲洗着一件又一件厚实的衣服,直到衣服被洗得发白,变薄,露出了千丝万缕的线头。时光匆忙,宛若水一般清洗、打磨我的棱角。但这却又多么难察觉,衣服在再次变白的时候苍老,我也在再次欢笑的时候增添了皱纹。
2。
我从小就是一个喜欢寂静,乖乖听话的孩子。我很少让爸爸妈妈操心,我也很少和他们吵架。仿佛我根本被青春的叛逆忽略,远远地抛在脑后。每当朋友讲起和父母大吵一架后又离家出走,我内心的邪恶曾不止一次地增长,但我很快就制止了我疯狂的想法。
妈妈的头发几年前开始发白,起先是一根两根,她总是慌慌张张地喊我去拔。我坐在椅背上,妈妈坐在椅子上,头倚着我的双腿,静静地任我拨弄她那已不浓密的黑发。一回想起这个场景,就像是点了链接一样,脑子里又总会浮现另外的一个场景:我趴在妈妈的腿上,因为她的眼睛不太好,于是就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轻轻地给我掏耳朵。很温暖的画面,升腾的热气氤氲了我的双眼。
时间就这样静静地走来又轻轻地离开。妈妈不再叫我帮她拔头发了,因为拔了白发她的头发就会变得稀稀拉拉的了。但是她依然温柔地用手电筒照着给我掏耳朵。
像一首被时光遗忘的柔软的抒情歌,没有爱情歌曲的波澜,没有摇滚音乐的疯狂,静静地播放,播放,没有休止……
3。
我一直在心里默默地注视着一个男孩。淡淡的。没有告白。偶尔的遇见是心灵的一种慰藉,淡淡的,欢喜。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血流加速,只有细枝末节地渗透着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只是有一天,从学生处出来撞见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不知怎么的掉了泪。或许是因为那天风很大。但风也很快吹干了我的面颊。
在内心里存放的不知名的旋律,总让柔情细枝末节地爬满我的胸膛。宛若流水,不知不觉地洗薄结实的布料。它也在不知不觉中漂尽了我的颜色。但我依然享受这种被腐蚀的快乐……
4。
有时候我也会感到奇怪,因为我拥有的这样一个波澜不惊的青春。我抓着十六的尾巴,眼巴巴地希望时间能拉我一把,让我爬上十六的堤岸。然而它却猛地一甩,无情地将我抛在十七的门槛上。
无奈,在看到弟弟妹妹的时候会顿生一种厌恶。在他们身上总能找到我当年的影子,一样的天真,却有了160的身高。于是,就认为他们硬生生地抢走了我的童年,并且也赶着我不断地向前跑去。
时光如流,有时戏称自己是“逆青春”。因为我的青春相对于大部分人敢爱敢恨的青春来说实在是相差甚远,实在是有“逆流而上”的感觉。但是无论以哪一种方式度过,我们终将在同一个渡口见面,那个渡口,叫做成熟。
被安静包围,舒适。然而时间也就是在这时掠过我的衣袖离开。就像那件衣服,不管它是否是我的最爱,不管它是否是知名的品牌,还是十元一件的地摊货,被水无情地打磨后,散成一堆破布。
5。
现在的我正坐在电脑前面对着键盘敲敲打打,享受着除了键盘发出的“咔咔”声以外的寂静。我享受这份宁静,也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火热的青春或许不适合我,我依然踩着我一贯的步调缓缓地走过岁月。过去如此,今天如此,明天亦是如此。
就像那首抒情歌,静静地播放,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