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不管这会多么大力宣传“要与动物做朋友,要平等对待它们”,但人们还是做不到。“它们不是作为人类的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夫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束缚在车套里呲牙大鸣”这刺痛着我的心,此时,我的内心在呼唤:“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许伤害它。”(但有时候的我也不一定做到)
马是作者所喜爱的,爱到能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灰灰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原本寂静的大雪地,因为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气而不再寂静,为此还增添了一份色彩。
马给我的感觉是自由、快乐,能在大草原中自由的奔驰。我是一个渴望自由,不想当笼中鸟的人。我骑过马所以我明白坐在马背上的那种心情,它能让你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
“马能给你以勇气,给人以幻想。”
文中作者提到了“马的首领”,在我的脑海里我对这四个字的理解是“负责领跑的头儿”,但我错了,原来首领在马群眼里是最厉害的,能管理和保护它们,具有父爱的头儿。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认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
广东中山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一:曹文静
第2篇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700字我非常佩服古代的那些为科举考试而读书人,我佩服他们能够有那么有恒心。他们把四书五经读了上百遍上千遍,但是他们度不会感到厌烦,他们认为想要为国家做贡献,做这点努力是必须付出的,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也许有许多人读书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有人会认为他们很贪财,会鄙视他们。其实这并不可耻,因为他们能够吃国家的粮食,拿国家的银子,都是他们那么用功的读书,所换来的报酬。在宋濂的这篇赠序中就向世人展示了一代大文豪艰辛的求学历程。
读过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想就是我太幸运了。
从时间上,我庆幸我没有生在封建社会,而是生在了二十世纪,不必被当时的制度所压着,我喜欢我现在的自由。
从家庭条件和生活上,我非常地同情他。他小时候因为家贫以至于买不起书,他只好把从别人家借来的书抄一遍再还给人家。即使是在冬天,墨汁都结成了冰,手指都很难弯曲,他依旧会依照约定的时间抄完后送还给人家。他怕没有名师指导,经常跑几百里路去请教问题。冬天在深山巨谷中行走,皮肤都龟裂了也浑然不知。他总是穿得破破烂烂,但他从来都不羡慕那些身穿绫罗绸缎的人。
看看我们现在的条件,你如果想看书,父母就会给你买;你如果有问题不会,父母就会给你请家教;你的衣服破了旧了,就会给你买新的衣服。我们的任何条件都不比他差,但是学习却没有他那种用功刻苦的精神。
作为90后的我们,的确要好好的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的条件太好了,让我们只懂得享受,却不懂得利用。我们总是在叫苦叫累,可是仔细的想一下,中国古代时的人为什么能受得了,而我们去受不了呢?缺少一种想要刻苦学习的信念而已。现在的我们很幸运,我们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淄川二中中学初三
第3篇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7)650字我非常佩服古代的那些为科举考试而读书人,我佩服他们能够有那么有恒心。他们把四书五经读了上百遍上千遍,但是他们度不会感到厌烦,他们认为想要为国家做贡献,做这点努力是必须付出的,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也许有许多人读书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有人会认为他们很贪财,会鄙视他们。其实这并不可耻,因为他们能够吃国家的粮食,拿国家的银子,都是他们那么用功的读书,所换来的报酬。在宋濂的这篇赠序中就向世人展示了一代大文豪艰辛的求学历程。
读过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想就是我太幸运了。
从时间上,我庆幸我没有生在封建社会,而是生在了二十世纪,不必被当时的制度所压着,我喜欢我现在的自由。
从家庭条件和生活上,我非常地同情他。他小时候因为家贫以至于买不起书,他只好把从别人家借来的书抄一遍再还给人家。即使是在冬天,墨汁都结成了冰,手指都很难弯曲,他依旧会依照约定的时间抄完后送还给人家。他怕没有名师指导,经常跑几百里路去请教问题。冬天在深山巨谷中行走,皮肤都龟裂了也浑然不知。他总是穿得破破烂烂,但他从来都不羡慕那些身穿绫罗绸缎的人。
看看我们现在的条件,你如果想看书,父母就会给你买;你如果有问题不会,父母就会给你请家教;你的衣服破了旧了,就会给你买新的衣服。我们的任何条件都不比他差,但是学习却没有他那种用功刻苦的精神。
作为90后的我们,的确要好好的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的条件太好了,让我们只懂得享受,却不懂得利用。我们总是在叫苦叫累,可是仔细的想一下,中国古代时的人为什么能受得了,而我们去受不了呢?缺少一种想要刻苦学习的信念而已。现在的我们很幸运,我们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送东阳马生序》写了作者宋濂青少年时代求学的千种辛苦万般困苦,并拿后来太学中的条件与之作比,以告诫劝勉“马生”刻苦读书;文章都让人强烈地感到,我们必须珍惜优越的条件,好好学习,然而给予我最大震撼的东西并不是这一点--是宋濂的执着。
因为执着,宋濂可以在“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地情况下抄录了一本一本的书来读;可以“趋百里外从乡先达执经叩问”;可以遇其叱咄而色愈恭、不敢出一言以复……但也正是因为这份执着,宋濂成为文学大家。
执着的力量就在于此!它足以使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使奇迹的产生成为必然!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从《资本论》到《相对论》,从《蒙娜丽莎》到《命运交响曲》,从杂交水稻到克隆羊“多利”,哪一项震撼惊寰宇的发明,哪一项惊骇世俗的创造,哪一种功在千秋的贡献背后不曾凝聚着伟人们执着的追求以及为其付出的辛勤与代价。谁能说他们的成功只是因为幸运之神的垂青,只是一种偶然--也许,由谁来创造奇迹确实是一种偶然,但,创造奇迹的人一定拥有着执着的性格,这绝对是必然!
现在,生活在我周围的很多同学,包括我自己,就很缺乏执着--对知识,对友情,对生活的执着。很多时候,我们茫然、厌倦、冷漠……花般的岁月蒙上了一层灰色。但愿,但愿大家都能重整心情,寻回心中那份失落的执着!
《送东阳马生序》是选自宋濂的《宋学士文集》。文章先叙述作者青少年时求学的种种艰辛,然后联系马生求学的优越条件,这样,我们不难就可以得出其中之一道理:一个人是否学有所成,关键在于自己的专心与否。
文章中提到宋濂自己小时候读书的情况——“余幼时即嗜学。学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在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
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宋濂小时候读书的环境是那么恶劣,家中无钱,问人借书,寒中抄录,而自己的学习态度是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专心求学。因此,他后来有名望有地位,诗文成就高。由此看来,一个人是否学有所成,关键在于自己的专心与否。
其实,学有所成并一定要在顺境中、逆境中、优越的社会年度中、机遇中才能达到的,最重要的也是自己,自己的专心与否。
外国有这们一则故事:贝多芬小时候跟外国的老师学唱歌和弹钢琴,由于贝多芬对弹琴方面有兴趣,学得比较好(若跟其老师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老师看好他,并想把自己毕生精力传授给他,但贝多芬的语言跟其老师的有所不同,导致他听不懂、理解不了。因此,贝多芬在那时起,在练习弹琴之余,还要学老师的语言,他很认真——一天有20小时,他的眼睛是有光线射进去的。皇天不负有心人,2个月之后,他根本把该语言学到七七八八了。这样一来,贝多芬就可以得到老师的指导,最终在世界上有名义;有地位,对于第六交响曲,我想人人都有听过、闻过。
诚然,学有所成、成才不是三心两意,乱来就可以达到、实现的。而是要努力、勤奋、艰苦、刻苦钻研,再加上自己对学习的专心。
前天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后,我想了很多,作者余濂是明初的散文家,他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可谁想到这样一个伟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心酸事,年轻的他为了求学,不惜在冬天雪地里穿着破鞋去上门请教老师,为了能学到知识他面对老师的责骂却是“礼愈至,色愈恭”,满腹经论让他觉的自己很富有,他不与别的富家子弟比吃穿,只想多学知识,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而后文所说的“太学生”不是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吗?从小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中,像一朵温室之花,不用担心
衣,食,住,行,照理来说我们比宋廉幸运的多了,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有远大的抱负,但像宋濂一样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学生整天只和别人比吃,穿,对于自己的成绩却不消一顾,每逢考试都只想多抄几道题目,却不肯自己好好用功,可悲呀!父母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路苦,只希望儿女都能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反而弄巧成拙,这能怪谁,只能怪我们自己,光口头说说长大想要一份好的工作,能出人头地,可是做的却与说的相反,天上不会掉下黄金的,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我借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写的校园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感触很深。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回忆我的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贴的更近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这套书。只要你去回想、去发现……
初看到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孩子,也想通过这本书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告诉人们要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
马小跳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天都是快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童年是不是快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快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非常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情的三张卡片,一张红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快乐的心情,绿色表示你今天不快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天心情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老师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快乐,并要把不快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情卡。秦老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快乐的孩子。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们的教学,周一来到学校,看到的总是孩子们那有点略微疲倦的神态,很多老师反映,周一的学习效果是最差的,孩子们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来。而周五下午上课,是同学们最不安定的时候,因为要拥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了!从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对学校并不是我们老师认为的那样向往。想想现在的孩子,每天都背着几十斤重的书包,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作业,还有的周末还要上父母报的兴趣小组,他们能有这么多的精力去做吗?希望真的能够做到让孩子快乐地学习,快乐地成长!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他每天都能够专心地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难道不是孩子那令人向往的童心嘛!当班级里的学生需要帮助时,马小跳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怎能不说他是那么有爱心呢!他的童年让我非常的向往,那是一个多么无忧无虑的年龄啊,他能让我静静地去回忆我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更加的贴近。
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我们用童心去和孩子们去面对,去交流,我相信我们能够得到孩子们更多的快乐!
第8篇 人类净土——巩乃斯1500字盛夏七月,美丽的江南水乡蝉声嘤嘤,湛蓝天空下,无处不在抱怨着如火的烈阳。那烈阳,真是不知羞耻,在人们的埋怨中,依然毫不吝惜自己的光和热,将他们全部洒向大地。我来到遥远的西域,那头顶炎阳遍地黄沙的地方,却有处处绿茵,沁人心脾的地方。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巩乃斯的山,重重叠叠,宛如海上起伏的波涛,汹涌澎湃,雄伟壮丽。就像从遥远的地底发出的呐喊,两山之间的悬崖,不知是不是鲁班的神斧劈下的。山脚而望,无形的压力让你动弹不得,像神为你留下的关卡,逼迫着你用全力去挑战它。山坡上是无边的松林,就像绿色的海洋,卷起无边的巨浪直扑向你。迎坡而上,穿行于树林之间,阳光完全被它们征服,仅剩的几碎也像醉酒的旅人一样昏昏欲睡,给人在无边的夏日中找到一丝清凉。我在无边的树林中使劲向上爬着,不知何时才能到达心中的山峰。正有放弃的想法时,前方的蓝天若隐若现,让我眼前一亮。加快步伐走上去,这景色让我惊呆了。过腰的草地上满是野花,树林在这里停下了脚步,也许是太难爬了吧。而这无边的花海却一直延续到山顶,她们在人们眼中是柔弱的,但事实上不是,只有她们才能在这里绽放美丽,也只有她们才能经得起海拔的考验。我继续往上,到了这里,每走一步都是格外的艰难,正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既然到了这里,就更不能轻言放弃了。到了,到了!我终于登上了顶峰!四周都是碎石,我感觉我征服了一切。俯瞰下去,无论是巨大的蒙古包还是高头大马,在我眼中都如小星星点缀在苍茫大地之上。霎时觉得大山也是那么的矮小,像犯错的臣民跪在我脚下,真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湖清霜镜晓,涛白雪山来
巩乃斯的水,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和田玉原石,顺流而下激起的白花让我们看不清她的真实面貌,但只要你细细去体会,你会发现白花之下的水是那么澄澈,那么透亮。我仿佛看到了高山之上的水的源头,由一座座山上奔腾而下,在干旱的西部,这就是生命之源啊!蜿蜒的巩乃斯河,从山上向下看,简直就是婀娜的大地腰间的丝带,又如雪白的银河,穿梭在群星之中,实乃大自然的点睛之笔。来自高高的雪峰,这里的每一滴水都是一个小冰库。把手伸进水中,一股凉意在一秒钟之内就会传遍你全身上下的每一处、每一丝神经。像炎炎烈日中大自然的空调,几秒种便驱走了夏日的燥热。它又是最好的清醒剂,迷迷糊糊的清晨来到河边洗把脸,一下就会神清气爽。河边,几个蒙古族的孩子们带着他们的马群来到这里。马儿都在静静地喝水,而在河的那边,几个孩子已经乐得不可开交,快乐的水花飞的老高。我第一次觉得人与大自然也能够和谐相处。看到这样的水,不免有“湖清霜镜晓,涛白雪山来。”的感慨。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巩乃斯的马,如雷霆、似闪电,这大自然的生灵,在山脚下无边的草原上飞驰,像一队尖兵,不顾一切地冲锋。起初看到的马,都是安静地在树下吃草,而这奔腾起来的,哪怕是最有经验的牧民也无可奈何。到了草原上自然是要骑马的,看了狂奔的马群后,我对马有些畏惧了,迟迟不敢上马,爸爸硬是把我“扛”上了马背。我紧紧地抓住了缰绳,生怕它也像那些一样飞奔起来。我只得慢慢跑,小心翼翼地做好每一步。突然,两个姐姐和妈妈从后面突然飞奔了出来,不知为何,缰绳再紧也拉不住它了,随着她们的脚步直冲上去。我的心“咯噔”一下跳得更快了,跑起来风又很大,我只得紧握缰绳,闭上眼睛,心里想着:随它去吧,会停下来的。没想到它越跑越快,马背上也越来越颠,不过我似乎已经适应了这马背上的滋味,渐渐开始喜欢它了。于是睁大双眼,一遍又一遍地抽打马的屁股,享受着这风,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乐趣。再次闭上眼睛,我仿佛听到身后有一片片的马蹄声,伴着高亢的嘶吼紧跟着我的脚步而来。那脚步声,惊天动地,像是晴空霹雳打在草原上;那嘶吼,热血澎湃,如一声雷鸣敲响了每个城市少年的心钟。回头一看,这一切已经消失了,怎么也找再不回来那种让人心潮澎湃的感觉,不过“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巩乃斯的山,巩乃斯的水,巩乃斯的马,巩乃斯的一草一木都那么引人入胜。在这片神圣的、从不曾被侵犯的土地,当之无愧称为人类的净土!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初三:李鸿宇
第9篇 读《马头琴的来历》后感500字最近,我读了一篇感人的文章,它使我读完后久久不能平静。
传说,马头琴最早是由察哈尔草原一个叫苏和的小牧童做成的。一天,苏和赶着羊回家,路途中发现匹刚出生的小白马,多可怜呀!于是,他把小白马抱回家养着,后来,小白马长大了,他们就向一对好朋友。一年,草原上的王爷要举行赛马会,苏和牵着心爱的小白马出发了。小白马在赛场上夺了第一名。王爷想买下小白马,苏和不愿意,王爷大发雷霆,叫人把他打了一顿,抢了小白马。第二天,王爷因得到一匹好马,想在别人面前炫耀。他刚跨上马背,那白马猛地一甩,便把王爷摔了下来。白马趁机逃跑。王爷大喊大叫:“快用射死它!”这时,箭像急雨一般飞向白马。白马身上中了几箭,但还是坚持跑回了家。当苏和看见小白马身上的伤时,哭了,他忍住内心的痛楚,拔掉了马身上的箭。血从伤口处流出来。马因伤势过重,没多久就死去了。一天夜里,苏和在梦里看见白马回来了。他抚摸它,白马也靠近他的身旁,对他说:“主人,你若想让我永远不离开你,能为你解除寂寞的话,那你就用我身上的筋骨做一只琴吧!”苏和醒来以后,就按照小白马的话,用它的骨头、筋、尾做成了一只琴。
读完这篇文章,我既为王爷的贪婪感到愤怒,又为苏和和小白马的深情感到欣慰。
六年级:无名